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國家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預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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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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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國家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火場前線指揮部組成及任務分工
附件
國家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
火場前線指揮部組成及任務分工
國家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根據需要設立火場前線指揮部,下設相應的工作組。各工作組組成及任務分工如下:
一、綜合協調組
由應急部牽頭,外交部(僅涉外火災時參加)、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安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交通運輸部、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國家林草局、中國氣象局、中國民航局、中央軍委聯合參謀部等部門和單位參加。
主要職責:傳達貫徹黨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指示;密切跟蹤匯總森林草原火情和撲救進展,及時向中央報告,并通報國家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各成員單位;綜合協調內部日常事務,督辦重要工作;視情協調國際救援隊伍現場行動。
二、搶險救援組
由應急部牽頭,外交部(僅涉外火災時參加)、國家林草局等部門和單位參加。
主要職責:指導災區制定現場搶險救援方案和組織實施工作;根據災情變化,適時提出調整搶險救援力量的建議;協調調度應急救援隊伍和物資參加搶險救援;指導社會救援力量參與搶險救援;組織協調現場應急處置有關工作;視情組織國際救援隊伍開展現場行動。
三、醫療救治組
由國家衛生健康委牽頭,中央軍委后勤保障部等部門和單位參加。
主要職責:組織指導災區醫療救助和衛生防疫工作;統籌協調醫療救護隊伍和醫療器械、藥品支援災區;組織指導災區轉運救治傷員、做好傷亡統計;指導災區、安置點防范和控制各種傳染病等疫情暴發流行。
四、火災監測組
由應急部牽頭,國家林草局、中國氣象局等部門和單位參加。
主要職責:組織火災風險監測,指導次生衍生災害防范;調度相關技術力量和設備,監視災情發展;指導災害防御和災害隱患監測預警。
五、通信保障組
由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應急部、國家林草局等部門和單位參加。
主要職責:協調做好指揮機構在災區時的通信和信息化組網工作;建立災害現場指揮機構、應急救援隊伍與應急部指揮中心以及其他指揮機構之間的通信聯絡;指導修復受損通信設施,恢復災區通信。
六、交通保障組
由交通運輸部牽頭,公安部、應急部、中國民航局、中央軍委后勤保障部、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等部門和單位參加。
主要職責:統籌協調做好應急救援力量赴災區和撤離時的交通保障工作;指導災區道路搶通搶修;協調搶險救災物資、救援裝備以及基本生活物資等交通保障。
七、軍隊工作組
由中央軍委聯合參謀部牽頭,應急部等部門和單位參加。
主要職責:參加國家層面軍地聯合指揮,加強現地協調指導,保障軍委聯合指揮作戰中心與國家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建立直接對接。
八、專家支持組
由專家組成員組成。
主要職責:組織現場災情會商研判,提供技術支持;指導現場監測預警和隱患排查工作;指導地方開展災情調查和災損評估;參與制定搶險救援方案。
九、災情評估組
由國家林草局牽頭,應急部等部門和單位參加。
主要職責:指導開展災情調查和災時跟蹤評估,為搶險救災決策提供信息支持;參與制定救援救災方案。
十、群眾生活組
由應急部牽頭,外交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民政部、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商務部、國家糧食和儲備局、中國紅十字會總會等部門和單位參加。
主要職責:制定受災群眾救助工作方案;下撥中央救災款物并指導發放;統籌災區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指導災區油、電、氣等重要基礎設施搶修;指導做好受災群眾緊急轉移安置、過渡期救助和因災遇難人員家屬撫慰等工作;組織國內捐贈、國際援助接收等工作。
十一、社會治安組
由公安部牽頭,相關部門和單位參加。
主要職責:做好森林草原火災有關違法犯罪案件查處工作;指導協助災區加強現場管控和治安管理工作;維護社會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處置群體性事件,維護社會穩定;協調做好火場前線指揮部在災區時的安全保衛工作。
十二、宣傳報道組
由中央宣傳部牽頭,廣電總局、國務院新聞辦、應急部等部門和單位參加。
主要職責:統籌新聞宣傳報道工作;指導做好現場發布會和新聞媒體服務管理;組織開展輿情監測研判,加強輿情管控;指導做好科普宣傳;協調做好黨和國家領導同志在災區現場指導處置工作的新聞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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