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關于州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關于州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委會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關于州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關于州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2021年1月21日州八屆人大五次會議第三次全體會議通過)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州中級人民法院院長許一鳴所作的州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會議充分肯定了州中級人民法院2020年的工作,同意報告提出的2021年工作安排,決定批準這個報告。
會議要求,州中級人民法院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和黨的十九大及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毫不動搖堅持黨的絕對領導,以人民為中心,主動服務保障發展大局,全面提升審判質效,認真踐行司法為民,不斷深化司法體制改革,持續加強隊伍建設,切實擔起維護國家政治安全、確保社會大局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的職責使命,為推動恩施高質量發展和加快建設全國先進自治州、建成“富裕恩施”“綠色恩施”“開放恩施”“法治恩施”“幸福恩施”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