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政府決定廢止《珠海市城市綠化辦法》《珠海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規定
珠海市人民政府決定廢止《珠海市城市綠化辦法》《珠海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規定
廣東省珠海市人民政府
珠海市人民政府決定廢止《珠海市城市綠化辦法》《珠海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規定
珠海市人民政府決定廢止《珠海市城市綠化辦法》《珠海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規定
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30號
經2020年10月23日九屆珠海市人民政府第8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決定廢止《珠海市城市綠化辦法》(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61號)、《珠海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規定》(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93號)。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市 長 姚奕生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