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夏克勤等6名同志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大檢察官的公告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夏克勤等6名同志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大檢察官的公告
最高人民檢察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夏克勤等6名同志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大檢察官的公告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夏克勤等6名同志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大檢察官的公告
檢〔2021〕3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等有關規定,夏克勤、陳武、王守安、茅仲華、張毅、王旭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大檢察官。
現予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中華人民共和國首席大檢察官 張軍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