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六次會議關于市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石嘴山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六次會議關于市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寧夏回族自治區石嘴山市人大常委會
石嘴山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六次會議關于市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石嘴山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六次會議關于市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2021年1月22日石嘴山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六次會議通過)
石嘴山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六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市人民檢察院代檢察長曹湘寧所作的工作報告。會議肯定市人民檢察院2020年的工作,同意報告提出的2021年工作安排,決定批準這個報告。
會議要求,市人民檢察院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法治思想、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寧夏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落實自治區黨委及市委決策部署,堅持黨對司法工作的絕對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忠實履行憲法法律賦予的職責,著力維護國家政治安全,維護社會大局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安居樂業,深化司法配套改革,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繼續加強檢察隊伍建設,更好發揮人民檢察院檢察職能,著力加強對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扎實推進檢察監督體系和檢察能力現代化,努力為爭當建設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先行區排頭兵、加快建設創新型山水園林工業城市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