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人大常委會關于接受唐建忠同志辭職請求的決定
十堰市人大常委會關于接受唐建忠同志辭職請求的決定
湖北省十堰市人大常委會
十堰市人大常委會關于接受唐建忠同志辭職請求的決定
十堰市人大常委會關于接受唐建忠同志辭職請求的決定
(2021年4月28日十堰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
根據唐建忠同志辭去十堰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十堰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社會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職務的請求,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二十七條、《湖北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事任免工作條例》第六條的規定,十堰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決定:接受唐建忠同志辭去十堰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十堰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社會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職務的請求,報市人民代表大會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