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接受黃勇武同志辭去湛江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的決定
湛江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接受黃勇武同志辭去湛江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的決定
廣東省湛江市人大常委會
湛江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接受黃勇武同志辭去湛江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的決定
湛江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接受黃勇武同志辭去湛江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的決定
(2021年2月8日湛江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四次會議通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湛江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四次會議,決定接受黃勇武同志辭去湛江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的請求,報湛江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