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廢止《珠海市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的決定
珠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廢止《珠海市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的決定
廣東省珠海市人民政府
珠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廢止《珠海市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的決定
珠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廢止《珠海市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的決定
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34號
《珠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廢止〈珠海市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的決定》,已經2021年1月27日九屆珠海市人民政府第9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 長 姚奕生
2021年2月2日
珠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廢止《珠海市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的決定
經2021年1月27日九屆珠海市人民政府第9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決定廢止《珠海市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3號)。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