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廢止《成都市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氣污染防治辦法》的決定
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廢止《成都市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氣污染防治辦法》的決定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政府
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廢止《成都市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氣污染防治辦法》的決定
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廢止《成都市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氣污染防治辦法》的決定
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213號
《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廢止〈成都市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氣污染防治辦法〉的決定》已經2021年4月26日市政府第130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長
2021年5月6日
成都市人民政府
關于廢止《成都市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
排氣污染防治辦法》的決定
經研究,市人民政府決定廢止《成都市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氣污染防治辦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93號發布)。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