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全市市縣鄉三級人民代表大會換屆選舉問題的決定
泰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全市市縣鄉三級人民代表大會換屆選舉問題的決定
江蘇省泰州市人大常委會
泰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全市市縣鄉三級人民代表大會換屆選舉問題的決定
泰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全市市縣鄉三級人民代表大會換屆選舉問題的決定
(2021年8月26日泰州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八次會議通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江蘇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及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的有關決定,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現對全市市縣鄉三級人民代表大會換屆選舉的有關問題決定如下:
一、全市縣鄉兩級新一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應于2021年12月20日前依法選出。
二、全市縣鄉兩級新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應于2022年1月20日前召開。縣級新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應依法選舉產生泰州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解放軍駐泰部隊應于2022年1月20日前依法選出泰州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三、泰州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應于2022年2月份召開。
四、泰州市市級機關、市直單位和駐泰單位,一般依駐地分別參加海陵區或高港區的人大代表直接選舉;垂直管理部門的市局(公司)機關參加所在地的選舉,下屬單位參加駐地的選舉;泰州醫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的人員統一參加高港區人大代表選舉,江蘇省現代農業綜合開發示范區的人員統一參加海陵區人大代表選舉。
五、為了加強對全市市縣鄉三級人民代表大會換屆選舉工作的組織指導,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設立選舉工作辦公室,沈明剛兼任辦公室主任,查學斌、吉志銘、孫平兼任辦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