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大常委會關于接受陳明辭去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職務的請求的決定
泉州市人大常委會關于接受陳明辭去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職務的請求的決定
福建省泉州市人大常委會
泉州市人大常委會關于接受陳明辭去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職務的請求的決定
泉州市人大常委會關于接受陳明辭去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職務的請求的決定
(2021年9月29日泉州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三次會議通過)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二十七條規定,泉州市第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三次會議決定:接受陳明辭去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職務的請求,報泉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