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于印發“十四五”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規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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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
國務院關于印發“十四五”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規劃的通知
第一節 加強組織領導
建立農業農村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的農業農村現代化規劃實施推進機制,制定年度任務清單和工作臺賬,明確任務分工,統籌研究解決規劃實施過程中的重要問題,推進重大建設項目,跟蹤督促規劃各項任務落實,重要情況及時向國務院報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依照本規劃,結合實際制定本地區農業農村現代化推進規劃或方案,明確目標任務,細化政策措施。各部門要根據規劃任務分工,強化政策配套,協同推進規劃實施。
第二節 強化規劃銜接
發揮本規劃對農業農村發展的戰略導向作用,聚焦本規劃確定的農業農村現代化目標任務,在種植業、畜牧業、漁業和農業綠色發展、農業農村科技、農產品冷鏈物流設施、數字農業農村等重點領域,制定實施一批農業農村專項規劃,推動項目跟著規劃走、資金和要素跟著項目走。加強農業農村發展規劃管理,建立農業農村規劃目錄清單制度。建立健全規劃銜接協調機制,農業農村領域各專項規劃須與本規劃銜接。
第三節 動員社會參與
搭建社會參與平臺,構建政府、市場、社會協同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的工作格局。調動基層干部和農民群眾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科協等群團組織和各民主黨派、工商聯、無黨派人士積極作用,凝聚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的強大合力。建設農業農村發展新型智庫,健全專家決策咨詢制度。宣傳一批作出杰出貢獻的農民、科技工作者、企業家、基層干部等,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第四節 健全法治保障
建立健全農業農村法律規范體系,推動涉農重點法律法規制修訂工作。深化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健全農業綜合行政執法體系。實施農業綜合行政執法能力提升行動,加大執法人員培訓力度,改善執法裝備條件,加強執法信息化建設。強化農業農村普法宣傳,推動法律法規進農村,切實維護農民群眾合法權益,營造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環境。
第五節 加強考核評估
完善規劃實施監測評估機制,加強年度監測分析、中期評估和總結評估全過程管理。建立健全跟蹤考核機制,把規劃實施情況納入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實績考核,壓實規劃實施責任。健全規劃、財政、金融等政策協調和工作協同機制,強化各類政策對規劃實施的保障支撐。開展農業農村現代化監測,評價各地農業農村現代化進程和規劃實施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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