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接受孟凡兵等四同志辭職請求的決定
曲靖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接受孟凡兵等四同志辭職請求的決定
云南省曲靖市人大常委會
曲靖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接受孟凡兵等四同志辭職請求的決定
曲靖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接受孟凡兵等四同志辭職請求的決定
(2022年4月27日曲靖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根據孟凡兵、胡選坤、袁學紅、劉吉飛同志的辭職申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三十二條和《曲靖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市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辦法》第四條的規定,經曲靖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審議決定:接受孟凡兵同志辭去曲靖市監察委員會主任職務的請求、接受胡選坤同志辭去曲靖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的請求、接受袁學紅同志辭去曲靖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職務的請求、接受劉吉飛同志辭去曲靖市人大常委會委員職務的請求,并報曲靖市人民代表大會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