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沈陽市物業管理條例》的決定
沈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沈陽市物業管理條例》的決定
遼寧省沈陽市人大常委會
沈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沈陽市物業管理條例》的決定
沈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沈陽市物業管理條例》的決定
(2022年4月29日沈陽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2022年5月31日遼寧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批準)
沈陽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決定對《沈陽市物業管理條例》作出修改:
刪去第二十二條第三項。
《沈陽市物業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各項的序號根據本決定作相應調整。
本決定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沈陽市物業管理條例》根據本決定作相應修改,重新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