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蘆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接受王連民辭去葫蘆島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秘書長職務請求的決定
葫蘆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接受王連民辭去葫蘆島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秘書長職務請求的決定
遼寧省葫蘆島市人大常委會
葫蘆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接受王連民辭去葫蘆島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秘書長職務請求的決定
葫蘆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接受王連民辭去葫蘆島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秘書長職務請求的決定
2022年4月21日葫蘆島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因工作需要,王連民請求辭去葫蘆島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秘書長職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葫蘆島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決定接受王連民辭職請求,并報葫蘆島市人民代表大會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