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分配的決定
黑龍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分配的決定
黑龍江省人大常委會
黑龍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分配的決定
黑龍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分配的決定
(2022年8月26日黑龍江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通過)
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常辦明發〔2022〕24號文件規定,黑龍江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為589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的有關規定,決定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分配如下:
哈爾濱市97名,齊齊哈爾市53名,牡丹江市31名,佳木斯市26名,大慶市28名,雞西市24名,雙鴨山市17名,伊春市20名,七臺河市12名,鶴崗市15名,黑河市19名,綏化市50名,大興安嶺地區10名,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駐黑龍江部隊21名,省直154名,預留1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