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廢止《廈門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完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的決定》的決定
廈門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廢止《廈門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完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的決定》的決定
福建省廈門市人大常委會
廈門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廢止《廈門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完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的決定》的決定
廈門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廢止《廈門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完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的決定》的決定
(2022年4月26日廈門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廈門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決定:
廢止2005年10月26日廈門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的《廈門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完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的決定》。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