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14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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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大常委會
江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142號)
(三)刪去第二十一條第三款。
(四)將第二十九條第二款修改為:“省人民政府漁業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定期開展水產種質資源的調查監測,保護瀕;蛘呔哂休^高經濟價值的水生生物的種質資源及其生存環境。具體名錄由省人民政府漁業主管部門確定!
(五)在第三十條中增加一款,作為第四款:“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采取依法劃定禁釣區、規定禁釣期等方式保護漁業資源。”
(六)增加一條,作為第三十一條:“以水生生物為主要保護對象的自然保護區、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核心區、水生生物重要棲息地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劃定的禁釣區等水域禁止垂釣。其他天然水域可以休閑垂釣。
“倡導正確、健康、文明的休閑垂釣行為,遵守可垂釣方式、品種、數量等規定。具體規定由省人民政府漁業主管部門制定并公布。
“禁止下列垂釣行為:
“(一)一人多桿、一線多鉤、多線多鉤垂釣;
“(二)使用各類探魚、射魚、錨魚設備或者視頻輔助裝置垂釣;
“(三)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質的釣餌、窩料、添加劑及泥鰍等魚蝦類活體餌料垂釣;
“(四)其他利用或者變相利用垂釣進行捕撈的行為。
“禁止銷售垂釣漁獲物!
(七)將第三十四條改為第三十五條,修改為:“禁止使用電魚、毒魚、炸魚等破壞漁業資源的方法進行捕撈。禁止使用小于最小網目尺寸的網具進行捕撈。禁止通過在湖灘筑堤、設閘的方式利用枯水期進行捕撈。
“在天然水域禁止使用定置網、機動底拖網、攔河網、吸螺(蚌、蜆)、迷魂陣等漁具、捕撈方法捕撈;長江江西段水域禁止使用深水張網、插網和三層刺網捕撈。
“禁止生產、銷售、使用禁用的漁具或者宣傳禁用的漁具、捕撈和垂釣方法!
(八)將第四十五條改為第四十六條,刪去其中的“、漁政監督管理機構”,將第六項中的“玩忽職守、濫用職權”修改為“濫用職權、玩忽職守”。
(九)增加一條,作為第五十一條:“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一款規定,在以水生生物為主要保護對象的自然保護區、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核心區和水生生物重要棲息地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垂釣的區域進行垂釣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漁獲物、違法所得,可以并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沒收垂釣器具。
“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二款規定,未遵守省人民政府漁業主管部門關于可垂釣方式、品種、數量等規定的,責令改正,可以按照超出規定范圍的漁獲物計算,處以貨值金額兩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
“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三款規定的,按照下列規定處罰:
“(一)一人多桿、一線多鉤、多線多鉤垂釣的,責令改正,沒收漁獲物、違法所得,可以并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沒收垂釣器具;
“(二)使用各類探魚、射魚、錨魚設備、視頻輔助裝置垂釣,或者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質的釣餌、窩料、添加劑及泥鰍等魚蝦類活體餌料垂釣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漁獲物、違法所得、垂釣器具,可以并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
“(三)利用或者變相利用垂釣進行捕撈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漁獲物、違法所得,可以并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沒收垂釣器具。
“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一條第四款規定,銷售垂釣漁獲物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漁業主管部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按照職責分工,沒收漁獲物和違法所得,并處貨值金額兩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
“同時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一條兩款或者兩款以上規定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從重處罰!
(十)將第五十二條改為第五十四條,將第一款修改為:“本條例規定的行政處罰,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漁業主管部門實施!
(十一)增加一條,作為第五十五條:“本條例所稱一人多桿、一線多鉤、多線多鉤中的多是指三個或者三個以上!
本決定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上述12件地方性法規根據本決定作相應修改,條款順序作相應調整后,重新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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