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召開南昌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的決定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召開南昌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的決定
江西省南昌市人大常委會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召開南昌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的決定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召開南昌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的決定
南昌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決定:南昌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于2022年12月22日至24日在南昌召開。建議會議議程為:1.審議南昌市人民政府工作報告;2.審查南昌市2022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2023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草案的報告,南昌市2023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草案;3.審查南昌市2022年全市和市級預算執行情況與2023年全市和市級預算草案的報告,南昌市2023年市級預算草案;4.審議南昌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5.審議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6.審議南昌市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7.票決南昌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民生實事項目;8.選舉事項。
如需調整代表大會召開時間,授權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作出決定并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