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修改《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管理辦法》的決定
關于修改《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管理辦法》的決定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關于修改《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管理辦法》的決定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
第 196 號
《關于修改〈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管理辦法〉的決定》已經2022年3月24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2022年第2次委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主 席 易會滿
2022年4月8日
關于修改《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管理辦法》的決定
第九條第一款修改為:“發行人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持續經營時間應當在3年以上。”
本決定自2022年4月8日起施行。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管理辦法》根據本決定作相應修改,重新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