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的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的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的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一二八號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的決定》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八次會議于2022年12月30日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習近平
2022年12月30日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的決定
(2022年12月30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八次會議通過)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八次會議決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作如下修改:
刪去第九條。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根據本決定作相應修改并對條文順序作相應調整,重新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