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關于印發《法律援助文書格式》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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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
司法部關于印發《法律援助文書格式》的通知
(附相關證據材料,共 頁)
申請人(簽名):
年 月 日
審核意見
法律援助機構工作人員(簽名):
年 月 日
審批意見
法律援助機構負責人(簽名):
年 月 日
說明:1.本文書用于法律援助機構對申請人提出更換法律援助人員的申請進行審批,申請人應詳細說明申請更換的事實和理由,并在相應欄下簽字。
2.法律援助機構應對法律援助人員履行職責情況進行核實,依法作出是否更換的決定,并將變更決定及時告知申請人。
3.承辦人員按照規定申請變更指派的,可以參照適用本文書。
法律援助文書格式十七
更換法律援助人員通知書
編號:
(承辦單位):
本機構于年月日收到(受援人)關于更換
一案法律援助人員的申請。經審查,現按下列第種情形處理:
1.請你單位自收到本通知書之日起日內更換承辦人,并自更換承辦人之日起日內將更換后的承辦人姓名和聯系電話告知受援人及法律援助機構,與受援人變更委托代理/辯護協議和授權委托書,安排原承辦人及時與更換后的承辦人辦理案件移交手續。
2.你單位不再承辦本案,請自收到本通知書之日起日內與受援人解除委托代理/辯護協議和授權委托書,并將案件材料交回本機構。
(公章)
年 月 日
說明:本文書用于法律援助機構通知承辦單位更換承辦人,一式兩份,承辦單位一份,法律援助機構存檔一份。
法律援助文書格式十八
終止法律援助決定書
編號:
:
本機構正在辦理的一案,因,根據
規定,本機構決定終止法律援助。
如對本決定有異議,自收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可以向
提出。
(公章)
年 月 日
說明:本文書一式兩份,法律援助機構發送受援人一份,存檔一份。
法律援助文書格式十九
終止法律援助公函
編號:
:
本機構對(受援人)一案提供法律援助,因,根據
規定,現決定終止法律援助。
特此函告。
(公章)
年 月 日
說明:本文書用于法律援助機構告知案件承辦單位,以及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機構、監管場所等有關單位終止法律援助的決定。一式四份,案件承辦單位一份,辦案機關一份,監管場所一份,法律援助機構存檔一份。
法律援助文書格式二十
法律援助異議審查決定書
編號:
:
本機關于年月日收到你對(法律援助機構)關于一案不予/終止法律援助決定提出的異議,經依法審查,現作出下列第種決定:
1.責令 (法律援助機構)改正。
2.維持(法律援助機構)的決定。理由和依據如下:
。如對本決定不服,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公章)
年 月 日
說明:本文書一式三份,異議申請人一份,法律援助機構一份,司法行政機關存檔一份。
法律援助文書格式二十一
結案報告表
編號:
受援人 事項
辦案機關 指派日期 結案日期
所處階段 □偵查□審查起訴□審判(□一審□二審 □再審)
□調解□仲裁□死刑復核□其他:
援助形式 □刑事辯護 □刑事代理 □民事訴訟代理 □行政訴訟代理
□國家賠償案件的代理 □勞動爭議調解與仲裁代理
□其他非訴訟代理□其他:
承辦情況
小結
(可附頁)
承辦人(簽名):承辦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承辦結果 民事/行政:□判決/裁決結案(□勝訴 □敗訴 □部分勝訴)
□調解□和解 □撤訴/撤回申請
刑 事:□意見被全部采納□意見被部分采納□意見未被采納
其 他:
挽回經濟損失或者取得利益(單位:萬元)
備注
說明:本文書用于承辦人記載法律援助案件辦理情況,結案后與卷宗材料一同提交法律援助機構。
法律援助文書格式二十二
送達回證
送達文書名稱
發送單位 送達方式
送達地址
受送達人
(簽名) 送達日期
代收人(簽名)
及代收理由
拒絕或無法
送達原因
備注
說明:1.本文書用于證明向受送達人送達了法律援助相關決定書、通知書等。
2.送達方式參照民事訴訟法關于送達的規定。
3.送達回證簽收后退還發送該文書的法律援助機構或者司法行政機關。
法律援助文書格式二十三
法律幫助申請表
申請人姓名 性別 涉嫌罪名/事由
證件類型及號碼
被羈押看守所
刑事訴訟階段
本人沒有辯護人,申請值班律師提供法律幫助。
申請人(簽名):
年 月 日
看守所民警(簽名):
年 月 日
值班律師(簽名):
年 月 日
說明:1.本文書用于羈押在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書面或者口頭申請值班律師提供法律幫助的情形。
2.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口頭申請的,由看守所民警代為填寫。
法律援助文書格式二十四
公安局
值班律師提供法律幫助通知書
________法律援助中心:
本局辦理的犯罪嫌疑人涉嫌一案,因其沒有辯護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六條規定,請依法安排值班律師為其提供法律幫助。犯罪嫌疑人現羈押于。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公章)
年 月 日
說明:本文書用于公安機關通知法律援助機構安排值班律師提供法律幫助。
法律援助文書格式二十五
國家安全局
值班律師提供法律幫助通知書
________法律援助中心:
本局辦理的犯罪嫌疑人涉嫌一案,因其沒有辯護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六條規定,請依法安排值班律師為其提供法律幫助。犯罪嫌疑人現羈押于。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公章)
年 月 日
說明:本文書用于國家安全機關通知法律援助機構安排值班律師提供法律幫助。
法律援助文書格式二十六
人民檢察院
值班律師提供法律幫助通知書
________法律援助中心:
本院辦理的犯罪嫌疑人涉嫌一案,因其沒有辯護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六條規定,請依法安排值班律師為其提供法律幫助。犯罪嫌疑人現羈押/居住于。
附:起訴意見書副本一份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公章)
年 月 日
說明:本文書用于人民檢察院通知法律援助機構安排值班律師提供法律幫助,需附起訴意見書副本。
法律援助文書格式二十七
人民法院
值班律師提供法律幫助通知書
________法律援助中心:
本院辦理的被告人涉嫌一案,因其沒有辯護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六條規定,請依法安排值班律師為其提供法律幫助。被告人現羈押于。
附:起訴書/判決書副本一份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公章)
年 月 日
說明:本文書用于人民法院通知法律援助機構安排值班律師提供法律幫助,需附起訴書或者判決書副本。
法律援助文書格式二十八
值班律師提供法律幫助情況登記表
填表日期:編號:
受援人姓名 性別 涉嫌罪名/事項
證件類型及號碼
羈押地/住址
辦案機關
提供法律幫助
情況
(可多選) □提供法律咨詢□幫助申請法律援助
□幫助申請變更強制措施□提供程序選擇建議
□對案件處理提出法律意見
□犯罪嫌疑人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時在場
□其他
簡要情況記錄
值班律師(簽名):
聯系電話:
所在執業機構:
年 月 日
說明:本文書用于值班律師登記提供法律幫助的情況。
法律援助文書格式二十九
值班律師法律幫助工作臺賬
序號 日 期 受援人
姓 名 涉嫌罪名 值班律師 律師所在執業機構 提供法律幫助情況 辦案機關
或看守所
工作人員簽字
說明:1.本文書用于值班律師記錄提供法律幫助情況。
2.提供法律幫助情況包括以下情形,可以單項或者多項: A提供法律咨詢 B幫助申請法律援助 C幫助申請變更強制措施
D提供程序選擇建議 E對案件處理提出意見 F犯罪嫌疑人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時在場。
法律援助文書格式三十
庭審旁聽情況記錄表
編號:
受援人 事項
庭審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至 時 分
庭審地點 庭審人員
旁聽人員
評價 庭前準備情況
舉證情況
質證情況
發問情況
陳述情況
發表代理/辯護意見情況
總體評價 □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備 注
旁聽人員(簽名):
年月日
說明:法律援助機構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對法律援助案件進行庭審旁聽,并填寫本表。
法律援助文書格式三十一
征詢辦案機關意見函
編號:
:
(受援人)一案由你單位辦理,現對(法律援助人員)提供法律援助服務情況,征求你單位意見,請予協助。
附:辦案機關意見表一份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公章)
年 月 日
說明:本文書用于法律援助機構根據工作需要,征求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機構等單位的意見,了解法律援助人員履行職責情況。
附:
辦案機關意見表
受援人 事項
法律援助
人員 所在單位
提供法律
援助服務
情況 對案情了解情況 □詳細□一般□較少
舉證工作準備情況 □充分□一般□未準備
有無拖延推諉情況 □有□無
是否按時閱卷 □是□否
是否會(約)見受援人 □是□否
是否按時參加庭審 □是□否□本案不開庭
是否按時提交證據 □是□否
是否按時提交代理/辯護意見 □是□否
代理/辯護意見被采納情況 □全部采納□部分采納□未采納
是否遵守辦案程序和辦案紀律 □是□否
工作整體評價 □優良□一般□較差
意見
和
建議
簽字:
年 月 日
法律援助文書格式三十二
受援人回訪記錄表
受援人 事項
法律援助
人員 單位
回訪方式 □電話□信函□當面□其他:
被回訪人 與受援人關系 □本人□其他:
回回訪內容
1.問:您有沒有因(事項)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過法律援助?
答:
2.問:法律援助人員有無收費或收取財物現象?
答:
3.問:法律援助人員是否與您約見談話,詳細了解案情?
答:
4.問:您對法律援助服務是否滿意?
答:
5.問:對法律援助工作有何意見和建議?
答:
6.問:
答:
回訪人(簽字):
年 月 日
回訪時間: 編號:
說明:1.本文書用于法律援助機構根據工作需要,回訪受援人,了解法律援助人員履行職責情況。
2.法律援助機構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加回訪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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