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加強生物多樣性協同保護的決定
宜昌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加強生物多樣性協同保護的決定
湖北省宜昌市人大常委會
宜昌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加強生物多樣性協同保護的決定
宜昌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七屆第五號
《宜昌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加強生物多樣性協同保護的決定》已由宜昌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于2022年10月28日通過,并經湖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于2022年12月28日批準,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宜昌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3年2月2日
宜昌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加強生物多樣性協同保護的決定
(2022年10月28日宜昌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2022年12月28日湖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批準)
為了加強生物多樣性跨區域協同保護,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宜昌實際,作出如下決定:
一、生物多樣性保護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尊重自然、保護優先,健全制度、協同推進,政府主導、多方參與工作原則,推動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落實建設長江大保護典范城市的總體要求,統籌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經濟社會發展,推動“宜荊荊都市圈”實現更高質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續、更為安全的發展,提高生態環境領域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不斷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優美生態環境需要。
二、市人民政府應當堅持系統觀念、底線思維將生物多樣性保護作為生態文明建設重要內容,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全面落實河湖長制、林長制工作要求,與荊州市、荊門市、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神農架林區(以下簡稱兩市一州一林區)人民政府密切協作,建立跨區域協同協商機制,組織召開聯席會議,協調生物多樣性保護重大事項,協商解決跨行政區域生物多樣性保護重大問題。
市人民政府生態環境、發展和改革、自然資源和規劃、林業和園林、水利和湖泊、農業農村等主管部門應當依法履職,與兩市一州一林區人民政府相關主管部門對接,在生物多樣性保護信息資源共享、預警監測、聯防聯控、應急處置、生態補償等領域建立協同工作機制,高效、有序開展區域協同保護工作。
三、市人民政府與兩市一州一林區人民政府協同編制區域生物多樣性保護行動計劃,明確神農架-三峽庫區、武陵山森林、江漢湖群濕地、大洪山森林等生物多樣性保護優先區域及其保護重點,確定區域生物多樣性保護的優先領域及優先行動。
四、市人民政府應當開展生物多樣性本底調查和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制定和發布生物多樣性保護名錄。對金絲猴、中華鱘、長江江豚、青頭潛鴨、麋鹿、中華秋沙鴨、珙桐、水杉等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種群及其棲息地,實施重點保護和動態監測。建立保護成效評估機制,對區域生物多樣性受威脅現狀、珍稀瀕危程度、地方原產及特有性、開發利用現狀、經濟價值、社會價值和生態價值定期開展評估。
五、市人民政府應當統籌山水林田湖草一體化保護和流域綜合治理,嚴格保護流域水源地,持續推進污染防治攻堅戰,加強重點生態功能區、長江流域水生生物產卵場、索餌場、越冬場和洄游通道等重要棲息地生態環境保護和修復。把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和修復擺在壓倒性位置,嚴格落實長江禁漁行動,科學實施增殖放流,組織實施重大生態環境修復工程,筑牢三峽生態安全屏障。
市人民政府應當落實濕地保護修復制度,堅持自然恢復為主、自然恢復與人工修復相結合,科學有效加強濕地生態保護與修復。與兩市一州一林區共同維護濕地生態功能和生物多樣性,開展濕地資源監測評價,共同申報國際重要濕地、國家重要濕地和省級重要濕地。
六、市人民政府應當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合理布局建設維護生物多樣性保護空間體系,持續推進各級各類自然保護地、城市綠地、濕地等保護空間標準化、規范化建設,定期開展自然保護地保護成效評估。科學建設促進物種遷徙和基因交流的生態廊道,與兩市一州一林區聯合構建以神農架國家公園為主體、各級自然保護區為基礎、各類自然公園為補充的區域生物多樣性保護共同體。
市人民政府應當優化建設動植物園、瀕危野生植物擴繁和遷地保護研究中心、野生動物收容救護中心等搶救性遷地保護設施,支持建立野生動植物遺傳資源基因庫,完善生物資源遷地保存繁育體系,推進特殊物種人工繁育和野化放歸工作。
七、市人民政府應當開展外來入侵物種普查,加強農田、漁業水域、森林、濕地等重點區域外來入侵物種的調查、監測、預警、控制、評估、治理等工作。明確重點外來入侵物種、重點區域和防控措施,加強防控加拿大一枝黃花、鳳眼蓮、空心蓮子草、福壽螺、松材線蟲、美國白蛾等外來入侵物種。加強外來物種引入管控,強化生物遺傳資源對外提供和合作研究利用的監督管理,嚴格規范生物技術及其產品的安全管理。開展野生動物外來疫病監測預警,加強野生動物疫源疫病防治。
八、市人民政府應當深入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堅持降碳、減污、擴綠、增長協同推進,加快布局“雙碳”發展新賽道,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探索可持續的生態產品價值實現路徑,激發生物多樣性保護內生動力。
開發利用林木、花卉、藥用生物、家養動物等種質資源,培育優良新品種,鼓勵采取原生態種養模式,建設特色、優質、生態農林產業基地。以生態系統及珍稀、特有野生動植物為要素,依法科學設計旅游路線,建立適當的市場營銷機制和利益分配機制。鼓勵對涉及生物多樣性利用的知識和技能,依法申請專利、商標、地理標志產品保護,促進相關傳統文化的傳承和利用。
九、市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門與兩市一州一林區建立生物多樣性保護跨行政區域協同執法機制,加強執法協作與溝通,聯合打擊破壞自然資源、污染生態環境、損害生態系統等違法行為。
各級司法機關應當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機制,與兩市一州一林區開展司法協作,為生物多樣性區域協同保護提供司法保障。
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與兩市一州一林區建立協同監督機制,通過開展執法檢查、視察、專題調研等活動,加強對貫徹實施相關法律法規和本決定情況的監督。
十、本市各級國家機關、新聞媒體和有關方面應當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知識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結合國際生物多樣性日、世界環境日、世界濕地日、世界地球日等活動,提升全民生物多樣性保護意識。落實政府信息公開制度,及時發布生物多樣性保護信息,提升全社會公眾認知度。
倡導并培育綠色消費、綠色出行、綠色居住等綠色低碳生活方式,通過項目資助等形式廣泛動員社會各方力量,營造關心、支持、參與生物多樣性保護的良好社會氛圍。鼓勵和支持公民、法人、其他組織對生物多樣性的保護進行監督。
十一、本市各級國家機關應當加強相關組織建設、隊伍建設和制度建設,全面履行生物多樣性保護職責,推進生物多樣性保護協同增效。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財政資源統籌,按照“誰保護、誰受益”的原則引導社會資本投入,支持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有關高校和科研院所應當發揮專業優勢和教育優勢,加強生物多樣性人才培養,推進科教融合,推動科技成果轉化應用。
十二、對破壞自然資源、污染生態環境、損害生態系統等的違法行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本市各級國家機關、公職人員在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的,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十三、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