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文明觀賞紅嘴鷗規定
昆明市文明觀賞紅嘴鷗規定
云南省昆明市人大常委會
昆明市文明觀賞紅嘴鷗規定
昆明市文明觀賞紅嘴鷗規定
(2023年8月30日昆明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
2023年9月23日云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批準)
第一條 為了規范文明觀賞紅嘴鷗的行為,加強對紅嘴鷗的保護,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云南省陸生野生動物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觀賞紅嘴鷗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 觀賞紅嘴鷗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遵守文明觀賞紅嘴鷗的行為規范,服從現場管理;
(二)尊重紅嘴鷗的自然習性,保持適當觀賞距離,文明拍攝,避免直接接觸;
(三)投喂紅嘴鷗時,應當在陸地區域投喂符合標準的鷗糧。
第四條 觀賞紅嘴鷗時,禁止下列行為:
(一)故意侵擾、驚嚇、驅趕、傷害紅嘴鷗;
(二)在紅嘴鷗聚集覓食、棲息地,燃放煙花爆竹、擅自放飛無人機等驚擾紅嘴鷗的行為;
(三)非法獵捕紅嘴鷗。
第五條 違反本規定,有故意侵擾、驚嚇、驅趕、傷害紅嘴鷗行為的,由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違反本規定其他行為的,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罰。
第六條 縣(市、區)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在觀賞區域設置舉報點并公布舉報、救助電話。
第七條 本規定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