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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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大常委會
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辦法
無障礙設施所有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依法履行對無障礙設施的維護和管理責任,保障無障礙設施功能正常和使用安全。
第五十九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推進老年人家庭居家適老化改造,支持老舊小區既有多層住宅加裝電梯,鼓勵家庭配備智能安全監護設備。對特殊困難老年人家庭居家適老化改造給予適當補貼。
第六十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推動兼顧老年人需要的智慧社會建設,促進人工智能等新技術在智慧養老產業的應用,支持發展智慧養老服務,幫助老年人解決運用智能技術困難。
在出行、就醫、消費、文娛、辦事等日常生活場景中,應當保留老年人熟悉的傳統服務方式,為老年人提供便利化服務。
參與社會發展
第六十一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注重老年人力資源開發,建立老年人專業人才庫,為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意愿的老年人提供職業介紹、職業技能培訓和創新創業指導服務,促進老年人參與社會發展。
第六十二條 支持老年人依法從事經營和生產活動、興辦社會公益事業,鼓勵有關單位和行業探索適合老年人靈活就業的模式。
老年人參加勞動的合法收入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因老年人參加勞動獲得收入而扣減其養老金或者福利待遇。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安排老年人從事危害其身心健康的勞動或者危險作業。
第六十三條 各級人民政府、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以及有關社會組織,應當鼓勵老年人在自愿、量力的情況下參與傳統教育、關心下一代、基層民主監督、移風易俗、糾紛化解、公益慈善等方面活動。
第六十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支持基層老年協會等老年人組織建設,推動老年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
制定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公共政策涉及老年人權益重大問題的,應當聽取老年人和老年人組織的意見。
第六十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把老年教育納入終身教育體系和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加大投入,促進老年大學等老年教育機構規范建設,支持城鄉社區、養老機構等設立相關學習場所,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興辦老年教育,為老有所學提供條件。
鼓勵學校和教育培訓機構利用互聯網、移動通訊等平臺,開設老年教育課程。
第八章 法律責任
第六十六條 老年人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代理人有權要求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公安機關以及其他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有關組織、部門和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及時處理,不得推諉、拖延。
第六十七條 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對老年人負有贍養、扶養義務而拒絕贍養、扶養,虐待老年人或者對老年人實施家庭暴力的,由有關單位給予批評教育。
第六十八條 養老機構違反本辦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處以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養老機構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規定的,依法給予處理。
第六十九條 有關部門或者組織未依法履行保護老年人合法權益職責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老齡工作的機構應當督促其履行;拒不履行的,可以建議有關機關對其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七十條 國家工作人員未依法履行職責,對侵害老年人權益的行為未及時制止或者未依法給予被侵害老年人必要幫助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機關責令改正,依法給予處分。
第七十一條 不按照規定履行優待老年人義務或者不明示優待服務內容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有關主管部門依法追究其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
第七十二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法律、行政法規有行政處罰規定的,從其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章 附 則
第七十三條 本辦法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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