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化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加強高廟遺址保護利用的決定
懷化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加強高廟遺址保護利用的決定
湖南省懷化市人大常委會
懷化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加強高廟遺址保護利用的決定
懷化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第21號)
《關于加強高廟遺址保護利用的決定》已經2023年6月26日懷化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懷化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3年6月26日
懷化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加強高廟遺址保護利用的決定
(2023年6月26日懷化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我國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增強文化自信的系列重要論述和指示批示精神,進一步加強高廟遺址保護利用,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有力促進文化與旅游深度融合發展,加快打造懷化旅游“金三角”,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強文物保護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見>的通知》《中共湖南省委辦公廳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強全省文物保護利用工作的意見>》有關要求,特作出如下決定:
一、深刻認識高廟遺址保護利用的重大意義
高廟遺址主體遺存屬新石器時代,距今約7800—6600年,出土了豐富的太陽、鳳鳥圖案等白陶制品,被確認為中國史前白陶的始源地,被譽為中國史前藝術殿堂;發現的碳化稻谷粒,將中華農耕文明上溯至7400年前。高廟遺址的發掘,確立了新石器時代重要的考古文化——高廟文化,填補了沅水流域新石器時代中晚期考古學文化的空白,是研究中華文明起源和人類思想史、科學史和藝術史的重要實證,2005年被列為中國考古十大新發現,2006年被公布為第六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以高廟遺址為代表的高廟文化,是距今7000年以前的人類杰出創造,影響力跨越時空、極其深遠。
加強高廟遺址保護利用,深入挖掘高廟遺址的歷史價值、文化價值和社會價值,高質量建設高廟國家考古遺址公園,是傳承保護傳統文化的客觀需要,是擦亮懷化“一粒種子改變世界”“世界雜交水稻發源地”金字招牌、傾力打造湖南農耕文化名片、加快建設世界旅游目的地的有力舉措。全市上下應當統一思想、增進共識,凝心聚力推進高廟遺址保護利用工作,使之成為促進懷化生態文化旅游產業發展的新的重要引擎。
二、牢牢把握高廟遺址保護利用的基本原則
(一)堅持文物本體保護與周邊環境保護相結合。嚴格按照不改變文物原狀以及最低限度干預的文物保護要求,落實高廟遺址核心區域保護工作,做好遺址保護范圍及建設控制地帶內歷史環境保護管理,確保高廟遺址及其周邊環境歷史風貌統一協調。
(二)堅持整體保護與分類施策相結合。在整體保護的基礎上,合理劃分功能分區,區分遺產資源類型,分類制定保護和利用措施,并將高廟遺址文物保護利用項目納入總體規劃、分步組織實施。
(三)堅持依法保護與有效利用相結合。依法依規加強高廟遺址保護管理,防止自然和人為因素造成破壞。注重探索創新文物利用方法手段,讓文物活起來。
三、充分發揮高廟遺址保護規劃引領作用
(一)對標落實遺址保護規劃!陡邚R遺址保護規劃》經國家文物局、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復同意,是實施文物保護利用工作的根本遵循。洪江市人民政府應當依照規劃制定年度實施計劃,統籌做好文物本體、文物環境和出土文物保護利用;嚴格管控遺址保護范圍、一類建設控制地帶、二類建設控制地帶。
(二)統籌做好規劃銜接。將《高廟遺址保護規劃》納入《懷化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懷化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和《洪江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構建文化傳承與城鄉建設“一盤棋”,建設項目納入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為規劃實施用地提供保障。要做好遺址保護規劃與《湖南省文化和旅游用地國土空間專項規劃》《懷化市文化旅游發展規劃》相銜接,確保文物保護與經濟社會、文旅產業發展協調一致。要對接國省政策特別是長江國家文化公園建設要求,打造以高廟文化、農耕文化為核心的沅江文化帶。
(三)細化完善專項規劃。懷化市人民政府要督促支持洪江市人民政府結合《高廟遺址保護規劃》有關內容,加快編制《高廟國家考古遺址公園建設規劃》《高廟遺址考古工作計劃》《高廟國家考古遺址公園建設可研報告》。編制道路交通規劃、村莊規劃、環境保護規劃等專項規劃時,要與《高廟遺址保持規劃》相銜接,確保專項規劃精準有效落實。
四、高質量推動高廟遺址保護利用工作
(一)加快推進高廟國家考古遺址公園建設。國家考古遺址公園建設,是文化遺產保護領域的重要創新。洪江市人民政府應組織開展國家考古遺址公園創建可行性論證,評估考古遺址條件、地方經濟社會條件及管理條件等,加快完成國家考古遺址公園立項申報工作,科學穩妥開展考古遺址公園創建工作。
(二)切實做好高廟遺址保護工作。強化本體保護措施,做好沅江流域綜合規劃,合理設計和實施雨水導流和排水系統工程,對高廟遺址內損毀田坎保護加固,依法對高廟遺址區上的住房進行拆遷和利用;采用先進的監控監測設備,及時發現并排除安全隱患。強化出土文物保護措施,建立健全文物記錄檔案,做好遺址區保護管理、展示利用、考古調查與研究。強化高廟遺址環境保護措施,開展遺址環境風貌綜合整治,做好高廟遺址大氣環境、水環境、聲環境質量標準的編制及監管執法。
(三)持續深化高廟遺址考古研究。對接中華文明探源工程要求,加強與上級文物部門的匯報與溝通,科學合理制定高廟遺址考古勘探發掘研究工作計劃,推動適時開展主動性考古發掘,不斷擴大高廟文化的影響力。
(四)高水平做好高廟遺址展示工作。修建原址展示場館,對高廟遺址中的重要遺跡,采用模擬復原方式進行展示。修建高廟博物館,采用實物陳列展示、“云展覽”等方法,對高廟遺址的重要出土文物和考古工作成果進行展示。修建公眾教育與公眾體驗設施,積極開發沉浸式、場景式項目,增強公眾參與度、體驗感。
(五)統籌做好高廟文化宣傳。深入挖掘整理提煉高廟遺址的文化內涵和價值,定期舉辦高廟文化學術論壇,加強對外合作交流,讓高廟文化盡快“走出去”。加強對高廟遺址保護利用的公益宣傳,增強全民的文物保護意識,為高廟遺址保護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和社會環境。
五、壓緊壓實高廟遺址保護利用各方責任
(一)強化主體責任。懷化市人民政府應當建立高廟遺址保護利用聯席會議制度,加強統籌協調和調度,及時研究解決工作推進中的重點問題;組織相關職能部門在深入研究政策、多渠道爭資立項的基礎上,整合利用各類項目資金,一體化推進高廟遺址整體建設。洪江市人民政府應當切實履行屬地管理責任,設立高廟遺址工作專班,成立高廟遺址專門管理機構,做好工作經費保障,確保高廟遺址保護工作穩步推進。
(二)堅持部門協同。堅持上下聯動、部門協同,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大力支持高廟遺址保護利用工作。文旅廣體部門負責協調指導高廟遺址保護利用工作的具體實施,做好高廟遺址保護利用、日常管理維護、文旅品牌創建等工作。發改部門負責高廟遺址項目策劃、包裝及立項和實施。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負責做好規劃統籌,將歷史文化遺產空間信息納入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和國土空間規劃信息平臺,合理劃定歷史文化保護線,加強歷史文化保護規劃的編制和審批管理。財政部門負責做好項目配套資金保障,指導專項資金使用管理和績效評價工作。林業部門負責做好植被整治、古樹名木保護等工作。交通部門負責做好高廟遺址周邊道路、通景公路的規劃建設,建設完善出行道路網。水利部門負責在護坡、碼頭、河道整治等工程及航線建設方面給予支持。農業、生態環境、電力、通訊、水務等部門要在各自職能范圍內推進做好高廟遺址保護利用工作。
(三)增強監督實效。市人大常委會和洪江市人大常委會應當加大對文物保護法律法規實施的監督,采取聽取高廟遺址保護專項工作報告,組織開展代表視察、專題調研、專題詢問等監督方式,用法治方式推動高廟遺址保護。監察機關要督促各級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落實主體責任、監管責任,對失職瀆職單位和個人,依規依紀依法調查處置。司法機關依法重點打擊盜掘、盜竊、倒賣、損毀、走私等文物犯罪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