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推動林長制工作走深走實的決議
關于推動林長制工作走深走實的決議
湖南省懷化市人大常委會
關于推動林長制工作走深走實的決議
懷化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第15號)
《關于推動林長制工作走深走實的決議》已經2022年9月30日懷化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懷化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2年9月30日
關于推動林長制工作走深走實的決議
(2022年9月30日懷化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表決通過)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林長制決策部署,持續推動林長制工作走深走實,加快促進全市林業高質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作出如下決議:
一、凝聚推動林長制工作走深走實的共識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按照“黨委領導、黨政同責、屬地管理、部門協同、源頭治理、全域覆蓋”的要求,在本行政區域設置林長,負責組織領導、統籌推進本區域內森林資源及其生態系統保護發展工作。堅持“生態優先、保護為主,尊重自然、尊重科學,綠色發展、生態惠民,問題導向、因地制宜”的原則,制定落實林長制政策保障措施,深入推進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加強輿論引導,注重宣傳推廣,充分利用多媒體融合、多平臺傳播、全方位宣傳林長制工作,拓展支持林長制工作的途徑和方式,形成全社會知林、愛林、護林、營林、享林的濃厚氛圍。
二、明確推動林長制工作走深走實的重點任務
(一)加強森林資源保護。嚴守生態紅線,落實國土空間規劃和用途管控、森林督查制度,嚴格控制林地濕地草原轉化為建設用地,禁止毀林毀濕開墾。強化公益林和天然林保護,加強自然保護地監督管理,推進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加強野生動植物和古樹名木保護,開展生物多樣性調查,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打擊涉林違法犯罪行為。
(二)加強森林資源生態修復。持續推進國土綠化行動,落實部門責任,深入開展全民義務植樹活動,提升全民義務植樹盡責率,統籌推進生態廊道、森林城市、封山育林、退耕還林、防護林建設,提高森林數量和質量。
(三)強化森林資源災害防治工作。提升森林火災和有害生物災害防控能力,建立健全森林資源災害風險評估、安全預警、綜合防范、應急處置機制。
(四)加強林業基層基礎建設。充分發揮基層森林資源保護“一長三員”(林長、監督員、執法員、護林員)作用,實現網格化管理。強化鄉鎮林長制辦事機構能力建設,加強護林員的培訓和管理,建立市場化、多元化資金投入機制,完善森林資源保護修復財政扶持政策。
(五)加強森林資源監測監管。建立林業智慧平臺,推廣使用林長制巡護系統,完善森林資源“一張圖”“一套數”動態監測體系,提高森林資源監測、預警、處置等信息化水平。
三、建立健全推動林長制工作走深走實的責任體系
(一)各級人民政府應當設立林長,建立市級林長抓督導、縣級林長抓推進、鄉鎮林長抓落實的責任體系,村級林長受鄉鎮人民政府委托履行責任區的林長職責。
1.市級林長職責:負責組織制定本區域內森林資源保護發展規劃,落實森林資源保護發展目標責任,研究解決重點難點問題。負責林長制工作組織領導,推動部門聯動機制,履行責任區域包保職責,組織開展巡林檢查,接受群眾投訴舉報和媒體監督,督促查處、整改森林資源保護管理工作中的問題,監督、考核本級有關部門和下級林長履行職責情況。
2.縣級林長職責:負責組織制定本區域森林資源保護發展規劃和工作計劃,建立森林資源源頭管理組織體系,組織完成森林資源保護發展任務,研究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及時查處破壞森林資源的違法犯罪行為,指導調處山林權屬糾紛,維護林地承包人和經營主體的權益,建立林長巡林制度,組織召開林長會議,監督、考核本級相關部門和下級林長履行職責情況。
3.鄉鎮林長職責:負責制訂本轄區林長制實施方案,按時完成林長制各項目標任務,開展責任區域例行巡查,監督經營主體落實管護責任,協調解決本責任區域林長制工作中的問題。
4.村級林長職責:負責本區域內森林資源保護和林業宣傳教育,組織護林員開展日常巡查,提高護林員巡查率,及時處理護林員巡查中發現的問題,勸阻相關違法行為,并向上級林長和相關單位報告。
(二)各級人民政府應當設立林長制辦事機構,并配備工作人員,保障工作經費。林長制辦事機構履行下列職責:承擔林長制的日常工作,負責實施林長制工作指導,制定實施林長制推進規劃和配套制度,組織開展林長制工作調研、監督、檢查、考核、獎勵等工作,建立林長管理信息系統和林長責任區域資源檔案。負責將林長接受的群眾投訴舉報和媒體監督的有關問題交由相關部門依法處理,并將處理結果報告林長,完成林長交辦的其他事項。鄉鎮人民政府林長制辦事機構還應當科學劃分森林資源管護網格,加強護林網格管理,選優配強“一長三員”并明確各自職責界限和履職清單。
林長制辦事機構應當向社會公布本級林長名單,鄉鎮和村級林長名單由縣(市區)林長制辦事機構統一公布。在責任區域的顯著位置設立公示牌,載明“一長三員”姓名、區域概況、職責范圍、目標任務和監督電話等內容,接受社會監督。
(三)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建立林長制工作考核制度,實行森林資源總量和增量相結合的績效評價機制。下級林長每年向上級林長述職,市、縣(市區)林長負責對本級相關部門和下級林長進行考核,考核結果列入縣(市區)年終績效考評內容,作為黨政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的重要依據。對在林長制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規定予以表彰獎勵。
(四)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問責機制,對落實林長制工作不力,林長未按規定履行職責的,由上級林長對下級林長進行約談,造成嚴重后果的,依紀依規給予相應處分。對其他單位和個人未按規定履行職責,造成嚴重后果的,對直接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依紀依規給予相應處分。
四、強化推動林長制工作走深走實的機制創新
(一)各級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應當鼓勵社會力量參與林長制實施活動,鼓勵制定村規民約,居民公約,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對林業資源保護作出具體約定。
(二)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持續深化林業改革,推動資源變資產、資產變資本、資本變資金。自然資源部門應當科學劃定生態保護紅線,建立完善林權登記發證制度。林業部門應當推進集體林業綜合改革,引導林地林權有序流轉,促進林業規模經營。金融保險機構應當創新林業金融保險產品,完善金融支持林業發展機制。
(三)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完善生態產品價值實現工作機制,積極推進全國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試點市創建,促進生態惠民,推動國家儲備林建設和林業碳匯開發,構建“林長+產業”發展機制,培育壯大“森林+”新業態,推進油茶、木竹、林下經濟、生態旅游和森林康養、花卉苗木產業發展,推動林業產業轉型升級。
(四)各級監察委員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及相關單位,應當建立林長制工作相關問題受理處置工作聯動機制。
五、加強林長制工作走深走實的人大監督
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應當運用法定監督手段,加強對生態文明建設和林長制工作的法律監督和工作監督。綜合運用聽取專項報告、執法檢查、專題詢問、質詢等監督方式,積極推動“一府一委兩院”和有關部門工作人員樹牢法治觀念,嚴格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推進依法治林和依法興林。充分發揮人大代表主體作用,引導各級人大代表深入林業經營主體、深入基層、深入群眾,收集、反映涉林問題合理訴求,積極提出建議意見,為推動林長制工作走深走實做出應有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