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遼河流域協同保護條例
長春市遼河流域協同保護條例
吉林省長春市人大常委會
長春市遼河流域協同保護條例
長春市遼河流域協同保護條例
(2023年10月27日長春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 2023年12月1日吉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批準)
第一條 為了實施《吉林省遼河流域水環境保護條例》,加強遼河流域協同保護,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遼河流域的水污染防治、水資源保護、水生態修復等保護活動。
本市行政區域內遼河流域(以下簡稱流域),包括本市行政區域內東遼河干流及其泉眼河、放馬溝河、余慶號河、二十家子河、六零河、公主嶺河、興隆河、朝陽坡河、卡倫河、二道河、小二道河、秦姜河、興盛河、溫德河等支流形成的集水區域,以及被確定為屬于本流域的閉流區。
第三條 市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流域保護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綜合協調機制,統籌解決流域保護的重大問題。
公主嶺市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流域保護工作,應當加大流域保護的財政投入,并將流域保護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國土空間規劃。
流域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在各自職責范圍內開展流域保護工作,確定管理機構或者管理人員,落實流域管理和保護責任。
鼓勵流域村(居)民委員會通過村規民約、居民公約等方式規范村(居)民行為,配合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做好流域保護工作。
第四條 市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對流域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公主嶺市生態環境部門負責流域保護具體監督管理工作。
市、公主嶺市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依法做好流域保護相關工作。
第五條 本市制定流域保護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等規范性文件,應當與四平市、遼源市溝通協商,構建協同保護制度體系。
第六條 市、公主嶺市人民政府在編制流域保護相關規劃或者制定專項計劃方案時,應當與四平市、遼源市同級人民政府溝通,實現規劃、專項計劃目標的協調統一和相互銜接。
第七條 市人民政府應當與四平市、遼源市人民政府建立跨區域流域協同保護工作機制:
(一)建立聯席會議機制,根據實際需要組織召開或者參加聯席會議,通報遼河流域保護情況、協調重大事項、解決重大問題等;
(二)建立水環境信息共享機制,實現水環境質量、突發水污染事件、自然災害、行政執法等信息互通共享;
(三)建立聯防聯控機制,健全流域保護應急預案,實行水生態環境風險聯合預防預警,開展突發水污染事件應急演練、聯動處置等活動,通報可能或者已經發生的跨界突發水污染事件情況,協同預防和控制污染;
(四)建立生態流量調度機制,嚴格落實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和調度計劃,保障合理流量和合理水位,維護水體生態功能。
第八條 市、公主嶺市生態環境、水行政、規劃和自然資源、農業農村等有關部門應當加強與四平市、遼源市同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流域保護行政執法協作,定期開展聯合執法,并及時通報違法行為處理情況。
第九條 市人民政府應當推動與四平市、遼源市人民政府定期開展河道聯動清理工作,協商確定清理時間、范圍、標準等事項,對流域內的漂浮物、垃圾、有害藻類等進行打撈。
第十條 市人民政府應當與四平市、遼源市人民政府協同開展流域保護宣傳,普及保護知識,增強環保意識、生態意識和法治意識,營造協同保護的良好社會氛圍。
第十一條 長春市與四平市、遼源市共同建立健全流域司法工作協作機制,推進跨行政區域司法協作和多元聯動,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落實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機制,支持和推動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公益訴訟,共同預防和依法懲治破壞流域生態環境的各類違法犯罪活動。
第十二條 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可以與四平市、遼源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建立流域保護監督協作機制,協同開展執法檢查、視察、專題調研等活動。
第十三條 市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確定流域重點排污單位名錄,實行動態管理,并向社會公布。
公主嶺市人民政府應當推進入河排污口規范化建設,在入河排污口明顯位置設立公示標識牌,規范排污口命名和編碼編制,建立排污口管理檔案。
第十四條 流域非規模化畜禽養殖經營者不得傾倒、堆放、丟棄、遺撒畜禽養殖廢棄物;應當通過綜合利用、委托處置等方式,對畜禽養殖廢棄物進行處理。
第十五條 流域畜禽散養密集區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應當組織對畜禽糞便污水進行分戶收集、集中處理利用,建設畜禽養殖廢棄物收集點,及時處置畜禽養殖廢棄物。
第十六條 市、公主嶺市人民政府應當對農村污水收集、處理實行城鄉統籌規劃、建設和管理。
城鎮污水管網能夠延伸到農村區域的,應當將農村污水接入城鎮污水管網集中處理。
對未接入城鎮污水管網的農村污水,鼓勵和支持建設小型、分散污水處理設施,或者采用人工濕地、生態溝渠、生物濾池等污水凈化和生態治理措施進行處理。
鼓勵應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進行污水處理。
第十七條 市、公主嶺市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流域中水設施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建設污染治理、生態保護、循環利用有機結合的綜合治理體系和中水工程設施,將處理達標后的排水進一步凈化改善后納入區域水資源調配體系。
公主嶺市人民政府應當推廣中水回用技術,提升中水產能,推動在高耗水領域優先使用中水,提高中水利用率。
鼓勵單位和個人建設中水設施,開展中水利用活動。對節約用水成績突出、效果顯著的單位和個人,依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予以表彰獎勵。
第十八條 市、公主嶺市人民政府應當健全生態環境空間管控體系,合理劃定植被緩沖帶和隔離帶。在植被緩沖帶和隔離帶內,不得新建、改建、擴建除水利、公園、市政、文化、體育等公共公益設施外的項目。
第十九條 市、公主嶺市人民政府應當統籌推進流域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工作,建立長效機制,提高流域生態環境承載力。
鼓勵和支持社會資本參與流域生態保護與修復。集中連片開展流域生態環境修復達到一定規模和預期目標的主體,可以依法取得一定份額的自然資源資產使用權,從事旅游、康養、體育、設施農業等產業開發。
第二十條 公主嶺市人民政府應當嚴格執行流域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和準入清單,控制高耗能、高排放、高耗水產業,禁止開設重污染企業和項目,逐步實現重污染企業和項目外遷,支持低消耗、低排放的產業發展。
因地制宜推動流域農業結構調整,推行農業綠色生產方式,加強流域農業生態和資源保護,培育和推廣綠色、有機、名特優新農產品和良好農業規范。
第二十一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的行為,法律、法規已有法律責任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二條 本條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