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調整實施進境動植物檢疫審批管理的進口食品名錄的公告
關于調整實施進境動植物檢疫審批管理的進口食品名錄的公告
海關總署
關于調整實施進境動植物檢疫審批管理的進口食品名錄的公告
海關總署公告2024年第158號(關于調整實施進境動植物檢疫審批管理的進口食品名錄的公告)
為進一步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關于“完善食品藥品安全責任體系”的有關要求,優化進境食品動植物檢疫審批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及其實施條例和有關規定,經風險評估,決定調整實施進境動植物檢疫審批管理的進口食品名錄。現公告如下:
一、對供人類食用的腌制肉產品、腸衣、乳品、水產品、燕窩不再實施檢疫審批管理。
二、上述類別的進口食品必須來自符合評估審查要求的國家(地區)和已獲得海關總署注冊的境外食品生產企業,產品須符合相關檢驗檢疫要求。
三、需辦理特許審批入境的食品仍須按照《進境動植物檢疫審批管理辦法》辦理檢疫審批。
四、海關總署根據進口食品安全風險狀況評估結果,對需辦理進境動植物檢疫審批的進口食品名錄實施動態調整。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特此公告。
海關總署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