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公告2020年第94號(關于上線運行給予最不發達國家特別優惠關稅待遇原產地證書簽發系統有關事宜的公告)
海關總署公告2020年第94號(關于上線運行給予最不發達國家特別優惠關稅待遇原產地證書簽發系統有關事宜的公告)
海關總署
海關總署公告2020年第94號(關于上線運行給予最不發達國家特別優惠關稅待遇原產地證書簽發系統有關事宜的公告)
海關總署公告2020年第94號(關于上線運行給予最不發達國家特別優惠關稅待遇原產地證書簽發系統有關事宜的公告)
公告〔2020〕94號
為進一步推動給予與我國建交的最不發達國家特別優惠關稅待遇措施的實施,便利合規貨物進口通關,海關總署決定自2020年9月10日起試點運行“特別優惠關稅待遇原產地證書簽發系統”。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面向孟加拉人民共和國、尼日爾共和國、埃塞俄比亞聯邦民主共和國、莫桑比克共和國、東帝汶民主共和國等5個國家簽證機構開放在線簽發特惠原產地證書功能。在線簽發的證書以字母“E”作為首位編號。
二、進口貨物收貨人或者其代理人(以下簡稱進口人)憑以字母“E”為首位編號的原產地證書申請享受特惠稅率的,按照海關總署2017年第67號公告對“已實現原產地電子信息交換的優惠貿易協定項下進口貨物”的有關要求填制報關單,提交原產地單證。
三、進口人憑上述在線簽發證書以外的原產地證書申請享受特惠稅率的,仍按照海關總署2017年第67號公告對“尚未實現原產地電子信息交換的優惠貿易協定項下進口貨物”的有關要求填制報關單,提交原產地單證。
特此公告。
海關總署
2020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