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公告2024年第172號(關于安提瓜和巴布達籍的應稅船舶適用船舶噸稅優惠稅率的公告)
海關總署公告2024年第172號(關于安提瓜和巴布達籍的應稅船舶適用船舶噸稅優惠稅率的公告)
海關總署
海關總署公告2024年第172號(關于安提瓜和巴布達籍的應稅船舶適用船舶噸稅優惠稅率的公告)
海關總署公告2024年第172號(關于安提瓜和巴布達籍的應稅船舶適用船舶噸稅優惠稅率的公告)
公告〔2024〕172號
根據《財政部關于安提瓜和巴布達籍的應稅船舶適用船舶噸稅優惠稅率的通知》(財關稅〔2024〕24號),現將安提瓜和巴布達籍應稅船舶適用船舶噸稅優惠稅率事宜公告如下:
自2024年6月8日至2029年6月7日,安提瓜和巴布達籍的應稅船舶適用船舶噸稅優惠稅率。自2024年12月1日至2029年6月7日,安提瓜和巴布達籍的應稅船舶按優惠稅率繳納稅款。2024年6月8日至2024年11月30日期間,安提瓜和巴布達籍的應稅船舶已按普通稅率繳納稅款的,其較優惠稅率多繳納的稅款,相關企業自2024年12月1日起6個月內按規定向海關申請辦理退稅手續。
特此公告。
海關總署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