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對電動汽車供電設備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的公告
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對電動汽車供電設備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的公告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對電動汽車供電設備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的公告
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對電動汽車供電設備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的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有關規定,市場監管總局決定對電動汽車供電設備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CCC認證)管理。現將有關要求公告如下:
一、2025年3月1日起,指定認證機構開始受理電動汽車供電設備(產品描述與界定見附件)CCC認證委托。承擔相關認證、檢測工作的認證機構和實驗室另行公布。
二、2026年8月1日起,未獲得CCC認證證書和標注認證標志的電動汽車供電設備,不得出廠、銷售、進口或者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
三、指定認證機構應當依據CCC認證通用規則和對應產品實施規則制定認證實施細則,并向市場監管總局認證監管司備案后,方可開展認證工作。
四、指定認證機構和實驗室應當在認證風險可控、保證認證質量的前提下,積極采信已有合格評定結果,減輕企業負擔,便利企業獲證。
附件:產品描述與界定
市場監管總局
2024年12月5日
附件
產品描述與界定
產品大類
產品種類及代碼
對產品種類的描述
產品適用范圍
對產品適用范圍的描述或列舉
說明
電動汽車供電設備
電動汽車交流供電設備(2501)
額定輸出電壓小于等于交流1000 V,為電動汽車車載充電機提供交流電源的供電設備。
電動汽車交流供電設備
1.電動汽車交流充電樁/固定式電動汽車交流充電設備。
2.非固定式電動汽車交流充電設備(如纜上控制與保護裝置IC-CPD)。
1.適用標準:
GB 39752
GB 44263
2.不包括:換電設備、無線充電設備。
電動汽車直流供電設備(2502)
額定輸出電壓小于等于直流1500 V,為電動汽車可充電儲能系統提供直流電源的供電設備。
電動汽車直流供電設備
一體式、分體式、便攜式、移動式等電動汽車直流充電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