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廢止《海南經濟特區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的決定
海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廢止《海南經濟特區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的決定
海南省人民政府
海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廢止《海南經濟特區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的決定
海南省人民政府令
第 325 號
《海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廢止〈海南經濟特區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的決定》已經2024年11月11日八屆省政府第47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 長 劉小明
2024年11月18日
海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廢止《海南經濟特區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的決定
(2024年11月11日八屆海南省人民政府第47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2024年11月19日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325號公布)
海南省人民政府決定廢止《海南經濟特區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實施細則》(1994年6月17日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48號公布)。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海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廢止《海南經濟特區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的說明
2018年12月26日,海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商事登記管理條例》,同時廢止1993年9月28日海南省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的《海南經濟特區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商事登記管理條例》出臺后,為保持政策穩定,確保新舊登記制度平穩過渡、銜接順暢,暫不廢止《海南經濟特區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近年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海南自由貿易港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平穩實施落地,考慮到《海南經濟特區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已經廢止,1994年5月10日海南省人民政府第33次常務會議通過的《海南經濟特區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失去上位法依據,現予以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