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禁止或限制使用某些可被認為具有過分傷害力或濫殺濫傷作用的常規(guī)武器公約〉第一條修正案》的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禁止或限制使用某些可被認為具有過分傷害力或濫殺濫傷作用的常規(guī)武器公約〉第一條修正案》的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禁止或限制使用某些可被認為具有過分傷害力或濫殺濫傷作用的常規(guī)武器公約〉第一條修正案》的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禁止或限制使用某些可被認為具有過分傷害力或濫殺濫傷作用的常規(guī)武器公約〉第一條修正案》的決定
(2003年6月28日通過)
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決定:批準《〈禁止或限制使用某些可被認為具有過分傷害力或濫殺濫傷作用的常規(guī)武器公約〉第一條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