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我國公民周芳洲向我國法院申請承認香港地方法院離婚判決效力,我國法院應否受理問題的批復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我國公民周芳洲向我國法院申請承認香港地方法院離婚判決效力,我國法院應否受理問題的批復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我國公民周芳洲向我國法院申請承認香港地方法院離婚判決效力,我國法院應否受理問題的批復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我國公民周芳洲向我國法院申請承認香港地方法院離婚判決效力,我國法院應否受理問題的批復
1991年9月20日,最高法院
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
你院(1991)民復字第5號請示收悉。經研究,我們同意你院意見,即:我國公民周芳洲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要求承認香港地方法院關于解除英國籍人卓見與其婚姻關系的離婚判決的效力,有管轄權的中級人民法院應予受理。受理后經審查,如該判決不違反我國法律的基本原則和社會公共利益,可裁定承認其法律效力。
此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