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提高訴訟費收費標準的請示》的答復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提高訴訟費收費標準的請示》的答復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提高訴訟費收費標準的請示》的答復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提高訴訟費收費標準的請示》的答復
法[2003]136號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你院《關于提高訴訟費收費標準的請示》(蘇高法 [2003]241號)收悉。經研究,答復如下:
一、根據中央關于推進司法體制改革的部署,最高人民法院已經開始著手對《人民法院訴訟收費辦法》進行全面修改,目前不宜對收費辦法中的個別標準單獨進行修改,請示中所提出的問題將在修改收費辦法中一并考慮。
二、在新的訴訟收費辦法出臺以前,各級人民法院收取訴訟費用必須嚴格按照現行的《人民法院訴訟收費辦法》規定的標準執行,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擅自提高收費標準和擴大收費范圍。
此復。
2003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