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召集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的決議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召集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的決議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召集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的決議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召集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的決議
(1958年1月6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十次會議通過)
1958年1月6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十次會議決議:定于1958年1月25日在北京召集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擬定主要的議案為決定1958年度國民經濟計劃,審查和批準1958年國家預算,批準漢語拼音方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應于1月23日以前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