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決定任免國務院副總理、國務委員的決議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決定任免國務院副總理、國務委員的決議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決定任免國務院副總理、國務委員的決議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決定任免國務院副總理、國務委員的決議
(1982年5月4日通過)
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同意國務院總理趙紫陽的提議,由萬里、姚依林繼續任國務院副總理,并就國務院副總理、國務委員的任免決定如下:
一、任命余秋里、耿飚、方毅、谷牧、康世恩、陳慕華(女)、薄一波、姬鵬飛、黃華、張勁夫為國務委員。
二、免去余秋里、耿飚、方毅、谷牧、康世恩、陳慕華(女)、薄一波、姬鵬飛、楊靜仁、張愛萍、黃華的國務院副總理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