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要點
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要點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要點
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要點
(1993年7月2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為了更好地履行憲法賦予的職責,有計劃有重點地開展各項工作,同時便于全國人大代表和人民群眾對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的監督,特制定本屆常委會工作要點。
⒈常委會工作的指導思想是,堅持以鄧小平同志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理論和中國共產黨的基本路線為指導,把加強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建設作為根本任務,進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保證憲法和法律的貫徹實施,保證黨的十四大和八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提出的各項任務的完成,積極推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完善。
⒉常委會的工作重點是,緊緊圍繞經濟建設這個中心,認真行使憲法規定的各項職權,加快經濟立法,健全監督機制。常委會的一切工作,要以國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為出發點,以有利于發展社會主義社會的生產力、有利于增強社會主義國家的綜合國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為檢驗標準,進一步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切實發揮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常設機關的作用。
一、立法工作
⒊常委會把加快經濟立法作為第一位的任務,在本屆內大體形成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體系的框架。要使經濟立法同改革開放的進和相適應,用法律保障和推進改革開放,引導市場經濟更好地運轉。盡快制定一批有關保障市場主體地位和權利,規范市場競爭秩序,完善政府宏觀調控和健全社會保障制度等方面的法律。同時要及時對不適應現代化建設和改革開放發展需要的法律進行清理和修改。還要抓緊制定推進民主政治建設和保障公民權利方面的法律,懲治各種犯罪活動、維護社會治安和加強廉政建設方面的法律,促進教育科學文化發展、保護環境合理開發資源、加強國防建設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等方面的法律。
⒋以改革的精神加快立法步伐。要進一步解放思想,開闊視野,更新觀念,從現代化建設的實際出發,積極解決立法中遇到的問題和難點。要從總體上、法理上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體系進行研究,力求制定的法律符合市場經濟發展的特點和規律,體現市場經濟公平、公正、公開、效率的原則,有利于進一步解放和發展生產力。要分清輕重緩急,急需的法律先立,逐步完善。制定法律條件還不成熟的,有的可以先搞行政法規或地方性法規,然后經過總結提高,制定全國通行的法律。修改補充法律,成熟一條就修改補充一條。有些改革的舉措,應盡可能做到先立法后行動。
⒌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根據需要和可能制定立法計劃。對列入立法計劃的主要法律的起草工作,定任務、定時間、定班子,保證如期提出比較成熟的法律草案。常委會定期檢查立法計劃的執行情況,督促法律起草單位抓緊起草工作。承擔法律起草任務的單位不能按要求如期完成起草任務的,要及時向常委會寫出報告,說明情況。在法律起草過程中遇有重要的疑難問題,要及時向常委會匯報。
⒍起草法律要以憲法為依據,從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大局出發,從國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著眼,避免從局部利益出發,不適當地強化部門權力。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部門和國務院有關部門,要加強對起草法律的協調工作,統籌兼顧,協調好上下左右的關系。還要注意法律之間的銜接,不能互相沖突,更不能同憲法和基本法律相抵觸。
⒎加強常委會對法律起草工作的組織和指導。要組織各方面力量參加法律起草工作。大量的法律草案需要由國務院有關部門起草,全國人大有關專門委員會要同起草單位加強聯系。有些法律草案,可以由常委會和有關專門委員會組織或牽頭起草。有的法律草案也可以委托大專院校、科研單位的法律專家、學者起草。不管哪種起草方式,都要實行實際工作者和專家學者相結合。在起草過程中,堅持群眾路線,廣泛聽取各方面的意見,進行充分的科學論證。
⒏立法要從我國國情出發,大膽吸收和借鑒世界各國有益的、好的立法成果和經驗,注意與國際慣例相銜接。常委會有關機構要加強對國外法律的研究,開展與國外有關機構的聯系和交流活動,更好地為吸收和借鑒國外立法成果服務。
⒐加強憲法和法律的解釋工作,充分運用法律解釋手段,不斷完善法律規范。常委會要進一步完善憲法和法律解釋的程序和制度,對各地、各部門提出的一些憲法和法律問題作出解釋。屬于人大工作等方面有關法律的具體適用問題,由常委會有關部門擬出答復意見,按照一定的程序作出統一的答復。
二、監督工作
⒑常委會要切實承擔起監督憲法實施的職責。要制定和完善監督憲法實施的具體制度和程序。對向常委會備案的地方性法規,由常委會辦公廳分別送有關的專門委員會審查,提出意見。對于被認為同憲法和法律相抵觸的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及行政規章等,由有關的專門委員會提出糾正意見,報常委會決定。
⒒繼續堅持把法律實施情況的檢查監督放在同立法同等重要位置,制定執法檢查計劃,有重點地開展執法檢查,并把聽取和審議執法檢查情況的匯報列入常委會會議議程。必要時,常委會可以作出決定。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委員長會議和專門委員會要督促有關部門抓緊解決。國務院及其有關部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應將解決的情況向常委會作出匯報。對重大的、典型的違法案件,常委會可以組織調查,有的可以通過新聞媒介公之于眾。同時要督促司法機關依照法律程序糾正錯案。必要時,常委會可以采取質詢、組織特定問題調查等監督手段,但不直接處理案件。
⒓進一步加強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國家預算執行情況的監督,保障和促進國民經濟的穩定、持續發展。要堅持第三季度聽取國務院關于計劃和預算執行情況的匯報的制度。有關專門委員會要聽取國務院有關部門的匯報,了解和檢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十年規劃和八五計劃執行情況,以及年度計劃和預算執行情況,并及時報告常委會。計劃和預算需要作部分調整的,國務院應向常委會提交部分調整方案,由常委會審查批準。
⒔繼續堅持每次常委會會議,圍繞改革和建設的重大問題及人民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聽取和審議國務院及其有關部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工作匯報的制度。有關方面的負責人應到會聽取意見,回答詢問。常委會還要督促國家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和行政監察部門嚴肅執法,堅持懲治腐敗,加強廉政建設。
⒕認真總結和研究人大監督工作,對監督的內容、形式和程序作出明確的規定,使監督工作進一步規范化、制度化。
三、同代表和人民群眾及地方人大的聯系
⒖做好聯系全國人大代表的工作。要堅持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大常委會共同聯系全國人大代表的制度。常委會會議召開前,應就會議審議的重要法律案,采取多種方式,征求有關代表的意見,為會議審議做好準備。繼續堅持常委會會議邀請熟悉會議議題的部分全國人大代表列席的制度。常委會和專門委員會可以根據需要召開代表座談會,直接聽取代表的意見。要為代表履行職務提供必要的條件。要做好全國人大代表的來信來訪工作。
⒗認真對待代表提出的議案和建議。對代表提出的議案,有關專門委員會要深入調查研究,經過同有關部門協商,提出處理意見,報請常委會審議決定。對代表提出的建議、批評和意見,常委會辦事機構應當同國務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辦事機構聯系,做好協調工作,在規定時間內,認真負責地做好辦理工作。要建立辦理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的督促檢查制度;對辦理不符合要求的,要責成有關部門重新辦理。
⒘做好全國人大代表和常委會組成人員的視察工作。每次代表大會前,要圍繞大會審議的主要議題,組織全國人大代表進行視察,了解情況,做好審議的準備工作。代表平時可以持證就地視察,當地的人大常委會協助做好安排,以便更好地反映人民群眾的意見和要求。常委會組成人員的視察應有計劃有組織地進行。要制定視察方案,確定視察的重點單位和主要內容;視察應深入基層,直接聽取人民群眾的意見和要求;要注重提高視察效果,視察后應提出視察報告。有關部門應認真對待代表和常委會組成人員視察中提出的意見和建議。
⒙進一步健全信訪工作制度,認真受理人民群眾的申訴、控告和檢舉。凡屬于直接控告或檢舉由會國人大及其常委會選舉、決定和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其違法亂紀情節嚴重的,常委會要責成有關部門調查處理,必要時常委會也可以直接調查處理。其他申訴、控告和檢舉,由常委會辦事機構送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查院、監察部及地方人大常委會處理,對一些重要案件要限期報告處理結果。
⒚加強同地方人大常委會的聯系。常委會要加強對地方人大工作的指導,總結和推廣地方人大工作的經驗,幫助解決工作中的問題和困難,支持地方人大依法行使職權。堅持常委會會議邀請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大常委會負責人列席的制度。根據需要,常委會可以召開省級人大常委會負責人座談會,總結和交流人大工作經驗。
四、外事工作
⒛常委會要根據國家的外交工作的方針、政策,以及議會外交的特點,有計劃、有重點地開展與外國議會的友好交往,參加國際議會組織的活動。要抓緊建立和健全同外國議會的雙邊友好小組。通過多層次、多渠道的交往,多做工作,廣交朋友,增進相互了解和友誼,促進國家關系的鞏固和發展,為我國現代化建設和改革開放爭取一個良好的國際環境。同時,在對外交往中,注意學習外國議會的有益經驗。
五、組織制度建設
21、適應新形勢下開展人大工作的需要,把常委會的組織、制度建設放在重要地位。常委會和專門委員會的組成人員及機關工作人員,要努力學習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理論,熟悉憲法和有關法律,深入實際,密切聯系群眾,不斷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業務能力。常委會組成人員必須切實履行職責,努力工作,其他社會活動要服從人大工作的需要。
22、堅持集體行使職權,嚴格按程序辦事。審議議案時,要充分發揚民主,暢所欲言,各抒己見,經過充分的討論和交流,集中大家的智慧,努力做到決策民主化、科學化。決定問題時,必須嚴格遵循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按照民主程序和規則辦事。要進一步完善議事規則和制度,提高議事水平。
23、加強專門委員會的建設,充分發揮專門委員會的作用。各專門委員會要認真履行研究、審議和擬訂有關議案的職責,積極開展立法、監督等工作。要認真調查研究,不斷了解新情況,研究新問題。專門委員會可以聘請專家學者協助工作。
24、常委會和專門委員會的辦事機構,要為代表大會會議、常委會會議、委員長會議服務,為全國人民代表和常委會組成人員依法行使職權服務,為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服務。應本著精簡、效能的原則,搞好辦事機構的改革和建設。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實行嚴格考核和工作責任制,不斷提高干部隊伍的政治和業務素質。
25、加強對人大機關干部的培訓工作。要建立健全干部培訓制度,繼續辦好全國人大干部培訓中心。要有計劃地培訓人大系統縣(處)級以上的干部,組織人大機關的年輕干部到基層鍛煉,選派優秀干部出國學習、考察。努力造就一支既有理論水平又有實踐經驗的人大工作干部隊伍。
26、人大機關是一個統一的整體,各部門、各單位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步調一致地開展工作。委員長會議負責處理常委會的重要日常工作,要加強對各部門工作的督促檢查。常委會秘書處要經常了解情況,研究問題,協調好各專門委員會、辦公廳和法工委的工作。
六、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研究和宣傳工作
27、加強對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和人大工作的研究。以馬克思主義國家學說和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理論為指導,圍繞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體系,推進我國政治體制改革進程等問題,開展經常性的研究,逐步形成一支理論和實踐相結合的研究隊伍。要積極籌備成立研究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組織。
28、要抓好圖書館和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的建設。適應對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和人大工作的研究、宣傳的需要,逐步將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圖書館建成全國人大圖書館和資料中心,把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建設成為有權威的法律和法學著作的出版中心。
29、加強對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宣傳工作。要加強同新聞界的聯系,充分發揮報刊、廣播、電視等新聞媒介的作用,改進和加強對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傳報道。要繼續開展評選“宣傳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好新聞”活動。要提高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和常委會會議的開放程度。除涉及國家機密等特殊情況外,代表大會和常委會的會議應進行電視實況轉播或專題報道。常委會要積極籌辦報紙和刊物。
30、進一步健全常委會會議新聞發布制度和旁聽制度。除每次常委會會議前舉行一次新聞發布會外,還應根據具體情況,適當增加人大常委會新聞發布次數。要繼續堅持常委會會議邀請人民團體人員旁聽會議的制度,還可根據需要適當擴大旁聽范圍。
關于《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要點(稿)》的說明
——1993年6月28日在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上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秘書長 曹志
我受委員長會議委托,對起草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要點(稿)的情況,作如下說明:
一、起草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要點的過程
喬石委員長在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一次會議上的講話,對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工作作了全面、系統的闡述,并提出要制定本屆常委會五年工作要點。會后,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起草了《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要點(稿)》。田紀云副委員長召集常委會秘書處會議,進行了討論、修改,并印發全國人大各專門委員會、法工委、辦公廳各局(室)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大常委會征求意見。大家一致認為,制定這個工作要點非常必要,對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工作有指導意義。同時也提出了一些具體修改意見。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根據大家提出的意見,又作了修改。委員長會議經過討論,同意這個要點。決定提請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審議。
二、起草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要點的指導思想
起草這個要點的指導思想是:以憲法和有關法律為依據,堅持以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理論和黨的基本路線為指導,把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作為根本任務,進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切實貫徹黨的十四大和八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精神,努力把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工作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
根據國家新時期總的形勢和任務,本屆常委會的工作重點是:緊緊圍繞經濟這個中心,認真行使憲法規定的各項職權,特別是要加快經濟立法,健全監督機制。常委會的一切工作,要以國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為出發點,以有利于發展社會主義社會的生產力、有利于增強社會主義國家的綜合國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為檢驗標準,進一步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切實發揮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常設機關的作用。
三、第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要點的主要內容
工作要點共分六部分。第一部分是立法工作。本屆全國人大常委會要把加快經濟立法作為第一位的任務,在本屆內大體形成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體系的框架。要以改革的精神加快立法步伐,進一步加強常委會對法律起草工作的組織和指導。根據這一精神,常委會秘書處擬定了今明兩年立法工作的安排意見。列入計劃的法律草案分為兩類:第一類屬于按期提請審議的法律草案,有32件;第二類屬于根據情況爭取安排審議的法律草案,有32件。委員長會議經過討論,原則同意這個安排意見。關于今后五年的立法規劃,正在研究擬定。
第二部分是監督工作。要點規定,常委會要切實承擔起監督憲法實施的職責。要繼續堅持把法律實施情況的檢查監督放在同立法同等重要位置,有計劃有重點地開展執法檢查,并注意提高執法檢查的效果。同時,還要加強對計劃和預算執行情況的監督。繼續堅持每次常委會會議,圍繞改革和建設的重大問題及人民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聽取和審議國務院及其有關部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工作匯報的制度。要認真總結人大監督工作的經驗,使之進一步規范化、程序化。
第三部分是同代表和人民群眾及地方人大的聯系。要點規定,常委會要做好聯系全國人大代表的工作;認真對待代表提出的議案和建議;安排好全國人大代表和常委會組成人員的視察活動;進一步健全信訪工作制度,認真受理人民群眾的申訴、控告和檢舉。還要加強對地方人大的聯系和指導,支持地方人大依法行使職權。今后根據需要,常委會可以召開省級人大常委會負責人座談會,總結和交流人大工作經驗。
第四部分是外事工作。要點規定,常委會要根據國家外交工作的方針、政策,以及議會外交的特點,有計劃有重點地開展與外國議會的友好交往,參加國際議會組織的活動。在開展和外國議會友好往來中,均請地方人大參加。通過交往,多做工作,廣交朋友,增進相互了解和友誼,促進國家關系的鞏固和發展,為我國的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爭取一個良好的國際環境。
第五部分是組織制度建設。要點規定,常委會和專門委員會的組成人員及機關工作人員,要努力學習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理論,熟悉憲法和有關法律,深入實際,密切聯系群眾,不斷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業務能力。要堅持集體行使職權,嚴格按程序辦事。為此,要進一步完善議事規則和制度。要加強專門委員會的建設,充分發揮專門委員會的作用。還要加強常委會和專門委員會辦事機構的建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水平。
第六部分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研究和宣傳工作。要點規定,要加強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和人大工作的研究,逐步形成一支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研究隊伍。要加強對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宣傳工作,提高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和常委會會議的開放程度。
我的說明完了,請審議。
八屆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工作要點
第八屆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在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領導下,以鄧小平同志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理論和黨的基本路線為指導,貫徹黨的十四大精神,落實江澤民同志和喬石同志對人大工作的指示,認真履行憲法和全國人大組織法賦予的各項職責。把加強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建設作為根本任務,緊緊圍繞經濟建設這個中心,有計劃、有重點地開展立法工作,加快經濟立法。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的工作任務和常委會工作要點,提出以下法律委員會的工作重點。
一、立法工作
法律委員會把加快經濟立法作為第一位的任務,緊緊圍繞“在本屆內大體形成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體系框架”的目標,根據“經濟立法同改革開放的進程相適應”的要求,積極主動地開展工作,促使一批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急需的法律盡快出臺,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順利、健康發展,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同時也要兼顧其他法律的制定。
近期對已提交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公司法、科技進步法、農業基本法、農業技術推廣法、關于懲治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犯罪的補充規定等5件法律進一步調查研究,廣泛征求意見,抓緊做好研究、修改和審議工作。
對有關規范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完善政府宏觀調控和健全社會保障制度等健全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急需的法律,如經濟合同法修改、反不正當競爭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證券交易法、仲裁法、銀行法、信貸法、票據法、擔保抵押法、房地產法、國有資產管理法等,要及時了解情況,抓緊調研論證,做好審議前的準備工作。與此同時,對提交全國人大或常委會審議的有關推進民主政治建設和保障公民權利方面的法律,懲治各種犯罪活動、維護社會治安和加強廉政建設方面的法律,促進科學、教育、文化發展和國防建設等方面的法律,也要做好審議工作。
根據常委會的立法計劃,對法律委員會負責牽頭起草的法律草案,要定任務、定時間、定班子,要實行實際工作者與專家學者相結合,按期提出法律草案。確因客觀原因不能完成起草任務的,及時向常委會寫出報告,說明情況。在起草過程中遇有重要的疑難問題,要及時向常委會匯報。
在研究、審議和起草新的法律草案的同時,注意對現行法律或法律規定中不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需要或不完善的內容,會同有關部門總結經驗,根據新情況,研究提出修改、補充意見,或者向常委會提出法律解釋的建議。
以改革的精神加快立法步伐。要進一步解放思想、開闊視野、更新觀念,從現代化建設的實際出發,根據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需要,積極解決立法中遇到的問題和難點,妥善處理加快立法步伐與保證法律的穩定性、權威性的關系;同時注意法律規定符合市場經濟發展的特點和規律,體現市場經濟公平、公正、公開、效率的原則,有利于進一步解放和發展生產力。要大膽吸收和借鑒外國有關的先進的立法成果和經驗,注意與國際慣例相銜接,與我國的實際相結合。
研究、審議和起草法律,要根據憲法,堅持從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大局出發,以國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為標準,全面權衡、統籌兼顧。要注意法律之間的協調統一,不能相互沖突,更不能同憲法和法律相抵觸。要堅持調查研究的工作方法,堅持走群眾路線,充分發揚民主,廣泛聽取各方面的意見,特別是不同意見。
二、監督工作
法律委員會對常委會交付的被認為同憲法、法律相抵觸的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和規章等,進行審議,提出報告。
對全國人大主席團或常委會交付的質詢案,進行審議,聽取受質詢機關對質詢案的答復,必要時向全國人大主席團或者常委會提出報告。
法律委員會參加常委會統一組織的和法律委員會自行組織的法律實施情況的檢查監督,對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現象或法律規定不完善的地方,提出意見和建議。這對于減少立法工作中的失誤,及時制定行政法律和修改、完善原有的法律,都將起到重要作用。
三、調查研究工作
要結合審議法律草案和有關議案,深入實際,加強對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的調查研究,注重了解經濟體制改革的進展情況,研究改革開放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并注意加強對外國法律的研究。
要研究市場經濟共同規律,深入探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特點和規律,并在此基礎上,結合多年立法工作經驗,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體系進行總體上和法理上的研究,為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立法規劃和工作提供參考。
四、議案處理工作
對八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主席團交付法律委員會審議的代表提出的議案,會同有關部門深入調查研究,對處理情況和意見逐件進行審議后,提出審議結果的報告,向常委會報告。
五、與其他專門委員會的聯系
加強與其他專門委員會的聯系,及時交流有關立法工作的情況,認真研究其他專門委員會對有關法律草案的意見,互相學習,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法律草案的審議工作。
六、外事工作
根據國家外交工作的方針、政策,以及法律委員會實際工作的需要,有計劃、有重點地開展與外國議會法律委員會和法律界的聯系和交流,了解和研究外國的市場經濟和市場經濟立法,研究外國議會制度,吸收借鑒有益的內容。
七、自身建設
努力學習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理論,學習憲法和人大組織法、人大議事規則等有關人大制度的基本法律,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業務能力。要盡快熟悉和適應人大的工作方法。對中央有關改革開放的重大決策和重要文件,及時組織學習討論,保證在立法和監督工作中,全面貫徹和體現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
法律委員會組成人員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委員會的工作上,保證參加法律委員會會議的時間,其他社會活動要服從法律委員會的工作需要。
堅持集體行使職權,嚴格按程序辦事,進一步完善委員會的各項工作制度。審議議案時,要充分發揚民主、暢所欲言、各抒已見,經過充分的討論和交流,集中大家的智慧,決定問題時,必須嚴格遵循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按照民主程序和規則辦事。
八屆全國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五年工作要點
第八屆全國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在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領導下,以鄧小平同志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理論為指導,堅持黨的基本路線,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四大”和八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提出的各項任務及喬石委員長自八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以來關于加強人大工作的講話精神,為保障國家和社會的穩定,保障經濟建設和改革開放的順利進行,進一步加強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建設,推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完善,努力開展工作。在本屆任期五年內,內務司法委員會主要抓好以下幾項工作:
一、努力做好內務司法方面的法律草案和議案的研究、審議、擬定工作。
⒈加快制定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和保障公民權利、懲治各種犯罪活動、維護社會治安和加強廉政建設方面的法律。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內務司法委員會積極參與研究、審議監獄法、人民警察法、法官條例、檢查官條例、懲治貪污賄賂法、結社法、律師法等法律草案。同時,積極聯系有關部門對準備擬定的公務員法、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資法、社會保障法、行政監察法、公證法以及青少年等方面的法律進行調查論證。每年初,根據常委會立法規劃和立法工作需要,及時修訂和補充。在研究、審議和擬定法律草案過程中,內務司法委員會要加強同起草單位的聯系,隨時掌握立法進度,對每個法律草案在廣泛聽取意見的基礎上進行調查研究和科學論證。
⒉對全國人大主席團和全國人大常委會交付的議案,及時進行審議并將審議意見上報。
二、積極協助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開展監督工作,支持、督促內務司法部門嚴肅執法。
⒈進一步加強與內務司法部門的聯系,并逐步形成制度。圍繞改革和建設的重大問題和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聽取有關部門的工作匯報或專題匯報,并有針對性地開展一些調查研究,提出意見和建議。
⒉有計劃有重點地開展有關法律執行情況檢查,每年安排一、二次。同時積極參加全國人大常委會組織的有關法律的執法檢查。1993年開始分別對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決定、殘疾人保障法、婦女權益保障法等法律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督促有關部門抓緊解決,并向人大常委會匯報。
⒊審查全國人大常委會交付審查的地方性法規和行政法規,發現有同憲法和法律相抵觸的,及時提出意見,報常委會決定。
⒋認真總結和研究人大監督工作,積極推廣、倡導地方人大對口機構在內務司法和依法維護婦女兒童、青少年權益的監督工作中取得的好經驗和做法,每年召開一、二次座談會或研討會,總結交流經驗,促進人大工作的開展。
⒌認真辦理委員長會議或人大常委會交付調查、處理的違憲違紀案件,并寫出報告。
⒍及時處理人民來信。
三、進一步開展外事工作。
在全國人大常委會統一安排下,內務司法委員會以廣交朋友、多做工作、增進相互了解和友誼為宗旨,開展與外國議會對口委員會的交往。1993年接待菲律賓、韓國、阿根廷、奧地利等國議會對口委員會,并出訪德國、蒙古、新加坡、泰國議會對口委員會。在對外交往中,學習外國議會有益的經驗和成果,為經濟建設和改革開放創造良好的國際環境做貢獻。
四、不斷加強委員會的自身建設。
⒈委員會成員和機關工作人員,要努力學習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理論,熟悉憲法和有關法律以及業務知識,努力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業務能力。
⒉委員會實行民主集中制原則,堅持集體行使職權,嚴格按程序辦事。審議議案和決定問題時,要充分發揚民主,集思廣益,不斷提高議事水平。
⒊把立法與調查研究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抓緊抓好。加強對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市場經濟法律體系的建立、國際國內的立法經驗、人大監督工作以及內務司法工作中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以保證制定的法律和作出的決議符合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實際,體現人民的要求和根本利益。
⒋進一步加強與地方人大對口機構的工作聯系,相互學習,總結推廣他們開展人大工作的經驗。
⒌委員會辦事機構要努力為代表大會會議、常委會會議和委員會工作服務,為全國人大代表、常委會組成人員和委員會組成人員依法行使職權服務。加強委員會工作人員的培訓工作,不斷提高政治和業務素質。按照精簡效能的原則,進一步搞好辦事機構的改革和建設。
八屆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工作要點
第八屆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任期的五年,是我國實現現代化建設第二步戰略目標,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新體制的關鍵時期。財經委員會要適應新形勢和新任務的要求,努力做好工作。
財經委員會堅持以鄧小平同志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理論和中國共產黨的基本路線為指導,把加強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建設作為根本任務,在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領導下,認真履行憲法賦予的職責,加快經濟立法,加強法律監督和工作監督,保證黨的十四大和八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提出的各項任務的完成。
財經委員會的各項工作,要以維護國家和人民的利益為出發點,以發展社會主義社會的生產力,增強社會主義國家的綜合國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為根本任務,進一步推進改革,擴大開放,抓住機遇,促進國民經濟又快又好地發展。
財經委員會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從中國的實際情況出發,把解放思想與實事求是統一起來,在開拓中不斷前進。
根據《第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要點》的精神,特制定八屆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五年工作要點。
一、經濟立法工作
為了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改革開放的需要,財經委員會要把加強經濟立法工作放在最重要的位置,切實抓緊做好。
根據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理論和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需要,財經委員會初步制定了《經濟立法框架設想》,包括了六個方面的76個法律:㈠建立和完善宏觀經濟調控方面的法律19個,如預算法、稅法、信貸法等;㈡規范市場主體和主體行為方面的法律8個,如公司法、鄉鎮企業法、獨資企業法等;㈢規范市場交易關系,維護公平競爭秩序方面的法律21個,如反不正當競爭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商業法等;㈣規范勞動就業關系,加強社會保障方面的法律5個,如勞動法、保險法、社會保障法等;㈤建立和完善經濟核算、加強經濟監督方面的法律3個,如注冊會計師法等;㈥有關行業、部門方面的法律20個,如農業基本法、航空法、電力法等。財經委員會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的要求,準備對本委員會經濟立法框架設想,通過進一步論證,逐步地加以充實完善,有計劃、有重點地抓好經濟立法工作,力爭八屆人大財經委員會在經濟立法工作方面有較大的進展。
以改革的精神加快立法步伐。㈠總的講,經中央批準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的立法規劃,在實現規劃當中,要更多地依靠國務院、地方人大和社會力量,財經委員會除了自己起草法律草案外,更多地是做好組織工作和協調工作。㈡由財經委員會牽頭起草急需的法律,是一項重要工作。今明兩年,由財經委員會牽頭制定《鄉鎮企業法》、《廣告法》、《國有資產管理法》和《期貨交易法》。在今后的幾年里,財經委員會將繼續選擇幾件經濟法律,由財經委員會牽頭組織起草,以適應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需要,促進經濟法律體系的完善。㈢委托大專院校、研究院所的法律專家、學者制定法律將逐漸增加,現已委托有關專家制定《信托法》。㈣有些法律急需,可以基本上從國外移植過來,按中國的實際加以修改,適當超前立法,用以指導實踐;有些法律急需又暫時出不了臺,可以先搞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適當擴大地方的立法權。㈤抓好急需的經濟法律的研究和審議工作。根據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在財經委員會《經濟立法框架設想》所列的76個法律中,按輕重緩急,把其中22個法律做為重點來抓,如預算法、銀行法、房地產法、勞動法、稅法等,對這些法律,要提前介入,了解情況,督促檢查,和起草部門共同研究,及時解決難點和分歧,力爭法律草案符合實際,盡早出臺。㈥成立由委員、顧問組成的三個法律審議研究小組,以便不斷地聽取法律起草部門的情況匯報,研究加快經濟立法的步伐。㈦在經濟立法過程中,認真總結過去立法的經驗,特別是經濟特區、沿海經濟開發區的經驗;同時,大膽吸收國外的立法經驗和成果,為加快經濟立法提供條件。㈧財經委員會將探討建立經濟立法體系的理論、原則、重點、程序以及法律起草、審查、批準部門之間的關系和全國人大機關內部關系的協調,并努力推動各方面的通力合作。
二、法律實施情況檢查工作
把法律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放在同經濟立法同等重要的位置,保證憲法和法律的有效實施。通過監督檢查,總結執法的好經驗,同時檢查執法中的問題,分析原因,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和建議,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報告。
今后一個時期,經濟法律實施情況檢查的重點主要有四個方面:一是檢查保障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建立與完善的法律的實施情況;二是檢查保護廣大消費權益的法律的實施情況;三是檢查國民經濟的重要方面,如農業、財政金融、國有企業、鄉鎮企業有關的法律的實施情況;四是檢查加強和改善國家對經濟的宏觀調控方面的法律的實施情況。
在法律實施情況的檢查工作中,通過聽取地方和部門介紹,開座談會,調查研究、現場視察等多種形式,深入了解情況,認真研究和解決執法中存在的問題,提高執法檢查的效果。對于那些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以言代法、以權壓法等錯誤現象,要堅決糾正。對于法律實施情況監督檢查中提出的問題,督促有關執法、司法部門認真解決,并及時向財經委員會反饋處理情況,必要時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報告。
財經委員會將積極推動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地方人大財經(農業、城建)委員會對有關法律的執法情況進行檢查,及時將檢查結果送財經委員會。
三、審查計劃和預決算工作
對每年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及計劃執行情況、國家預算及預算執行情況,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開會前進行初審,大會期間進行審查并提出審查結果的報告,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查批準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審查批準國家預算提供依據。這是財經委員會的一項重要工作,一定要盡職盡責,認真做好。
財經委員會對國民經濟計劃和國家預算的審查,要根據總的形勢和總的任務,抓住重點。對國民經濟計劃著重審查制定計劃的指導思想、主要經濟指標及其計算依據、綜合平衡情況和實現計劃的主要措施。對國家預算著重審查財政收入是否可靠、財政支出是否合理、實現預算的主要措施是否切實可行、預算的收支平衡狀況等。對于計劃和預算中存在的問題,抓住關鍵,提出意見和建議,以促進國民經濟又快又好地發展。
在國務院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上年國家決算報告前的一段時間內,財經委員會要做好對國家決算審查的準備工作;提出國家決算報告后,要認真負責地進行審查,并向人大常委會提出決算審查報告。
四、檢查經濟運行情況工作
經常了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國家預算的執行情況,分析經濟形勢,提出促進經濟既快又好地發展的建議,是財經委員會在全國人大常委會領導下進行工作監督的重要方面,也是財經委員會的工作重點,必須做好。
財經委員會于每年的1、4、7、10月,聽取國務院有關部門匯報當前國民經濟、包括“八五”計劃執行的情況,并組織國家計委、國家經貿委、財政部、人民銀行、國家統計局和有關部委進行座談,對國民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進行討論,交流看法,研究解決問題的辦法。
財經委員會在每一次座談討論之后,都把國民經濟運行情況、存在的問題,特別是有關國民經濟計劃、國家預算的調整、宏觀調控方面的重大問題,以及解決問題的意見和建議,向委員長會議提出報告。
五、調查研究工作
調查研究工作是財經委員會主要工作之一,是完成各項任務的基本工作方法。財經委員會每年都根據改革開放和國民經濟發展的需要,抓住若干重點問題進行調查研究,為制定經濟法律和搞好法律監督與工作監督,提供依據。
在調查研究工作的方法上,采取多種形式進行:財經委員會組織本委員會委員進行;財經委員會與其他專門委員會聯合進行;財經委員會與地方人大專門委員會、國務院有關部門聯合進行;財經委員會提出調查研究任務或提綱,請地方人大有關專門委員會進行,并請他們將調查研究結果送給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某些問題的調查研究,委托給專家、學者、大專院校和研究機構進行,把各方面的力量充分調動起來。
六、議案處理工作
做好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和全國人大常委會交付的議案審議處理,是財經委員會的重要工作。特別是一年一度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交付審議的議案,數量大、辦理的時間短、要求高,必須認真對待,集中精力辦好。
在議案的審議處理工作中,要充分發揮國務院有關部門的作用,認真協調各方面的意見,高度重視并認真吸納人大代表的合理意見和建議,充分發揮人大代表依法行使代表的職權。議案的處理意見經財經委員會審議通過后,要及時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報告。
七、同地方人大財經委員會的聯系工作
加強同地方人大財經委員會的聯系,是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向地方學習,推動人大財經工作的一個重要途徑。財經委員會將通過以下六個方面加強同地方人大財經委員會的聯系:㈠繼續參加地方人大財經(農業、城建)工作座談會,了解情況,聽取意見,學習地方工作經驗;㈡繼續努力辦好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的各種刊物,交流信息和經驗;㈢在經濟立法、調查研究等項工作中,密切合作;㈣就國民經濟發展中,特別是建立與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過程中的重要問題,同地方人大財經委員會座談,聽取意見;㈤對地方人大財經(農業、城建)委員會向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提出的意見、建議和問題等,努力做到件件有答復;㈥根據需要和條件,適當時將召開全國人大財經工作座談會,總結交流工作經驗。
八、外事工作
財經委員會的外事工作,是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加強同外國議會的聯系,促進國家之間關系的發展,搞好議會外交的重要組成部分。從發展的趨勢看,財經委員會同其他國家議會有關專門委員會之間的交往會越來越多,所起的作用也越來越大,必須認真做好這項工作。
在外事活動中,既要認真向外國議會專門委員會介紹我國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理論內容、現代化建設成就和財經委員會的基本情況、工作經驗;又要注意了解學習外國議會專門委員會的工作、特別是經濟立法和監督工作以及經濟工作的經驗。
財經委員會將逐步地加強外事工作的組織、人員安排和管理工作,提高外事工作水平,以確保外事活動取得良好效果。
九、財經委員會自身建設工作
八屆財經委員會的自身建設,主要抓四項工作:㈠加強委員會委員的學習,特別是學習黨的十四大報告、學習鄧小平同志關于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理論,學習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理論,學習和熟悉憲法、組織法、代表法和有關法律文件,使委員會的議事水平進一步提高;㈡進一步建立健全各項工作制度,首先是委員會的《工作規則》,根據新的情況作適當的補充修改;㈢在委員會內部,按照財經委員會的工作職責,明確分工,使委員們的積極性得到充分發揮;㈣抓好辦事機構的建設,使辦事機構牢固樹立為委員會服務的思想,使工作人員充分發揮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
八屆全國人大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五年工作計劃要點
本委員會任期的五年內,要在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領導下,以鄧小平同志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和黨的基本路線為指針,認真履行憲法賦予的職責,協助常委會以改革的精神加快立法和實施監督。為此,要搞好調查研究,密切與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地方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的聯系,進一步做好外事工作,加強委員會的自身建設,為保障和促進教科文衛戰線的改革開放和發展,做出新的貢獻。
一、以改革的精神,促進教科文衛方面的立法工作。為促進教科文衛事業與經濟建設協調發展,適應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需要,本委員會在任期內首先要抓好由本委員會牽頭組織科學技術投入法草案、科學技術成果轉化法草案的擬訂,分別爭取1994年、1995年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同時,要積極參與擬訂和審議教師法、教育基本法、職業技術教育法、教育投入法、科技進步法、原子能法、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機構法、科學技術獎勵法、出版法、圖書館法、醫師法、優生保健法、職業病防治法、中國紅十字會法、體育法等法律草案以及參與修訂和審議著作權法、食品衛生法(試行)。今明兩年重點抓科技投入法草案的擬訂,并參與擬訂和審議教師法、教育基本法、科技進步法、原子能法、出版法、醫師法、優生保健法、中國紅十字會法等法律草案。立法工作中,要加強立法的科學依據的研究,認真吸取七屆全國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關于提前參與,與法律起草部門加強聯系,并行作業,吸收社會力量組織專題研究小組,調查研究,分析論證等經驗,以保證立法工作的質量和效率。
二、協助全國人大常委會做好對法律實施的監督和工作監督。為保證憲法和法律的有效實施,本委員會繼續把法律實施情況的檢查放在同立法同等重要位置。為了更好地實施《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大力加強基礎教育,本委員會擬在過去對義務教育法實施情況檢查的基礎上,針對目前基礎教育中出現的一些新情況、新問題,對義務教育法每年要有選擇地檢查二至三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執行情況。并擬在1996年義務教育法頒布十周年之時,建議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會議作出決定,以本委員會牽頭,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全國性的第四次執法大檢查。本委員會還要重點檢查專利法、技術合同法、文物保護法的執行情況。每次執法檢查情況除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匯報外,同時要及時送國務院有關部門研究,使執法檢查工作做到經常化、制度化,有效地促進法律的貫徹實施。
本委員會還要根據憲法和全國人大組織法的規定,繼續做好全國人大常委會交付核查的有關教育、科技、文化、衛生、人口和體育方面的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及行政規章有無同憲法和法律相抵觸,及時提出核查意見。
本委員會要同國務院有關部門保持經常聯系,有計劃地聽取他們執行有關法律情況和本系統改革開放與建設中的新情況、新問題的匯報;聽取他們對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一些“熱點”問題的專題匯報;在常委會的領導下,了解和檢查他們執行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十年規劃和“八五”計劃有關教科文衛方面的情況,并及時報告全國人大常委會。
三、認真搞好調查研究。本委員會要緊緊圍繞立法項目、審議有關法律案和教科文衛戰線的重大問題,深入基層調查研究,提出建議。今明兩年除對立法項目進行調查研究外,要圍繞教育體制改革、科技體制改革、文化市場管理以及醫療衛生事業改革等情況進行專題調查,以便對需要制定或者修改完善的法律,提出切實可行的建議。
四、要繼續加強同地方人大、人大代表和國務院有關部門的聯系,及時交流情況,協同工作。委員會在審議研究議案或法律案時,征求有關的人大代表的意見;進行執法檢查、專題調研時,邀請有關人大代表參加;本委員會要積極參加地方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的重要活動,了解情況,交流經驗。同國務院有關部門的聯系,除聽取他們的匯報外,還可與他們共同召開座談會、立法工作研討會,了解情況,研究問題。
認真辦理交付審議的代表提出的議案。本委員會要在深入調查研究,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協商的基礎上提出處理意見,報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為推動科技立法,本委員會擬于1993年召開部分省、市制定、實施科技進步條例經驗交流會。在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科技進步法以后,本委員會擬與國家科委共同舉辦一期科技進步法培訓班。為了解地方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的工作,學習地方人大工作經驗,擬于明年上半年召開全國、各省(市、區)、計劃單列市的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工作研討會。
五、積極主動地做好外事工作。在全國人大常委會統一安排下,做好本委員會與外國議會對口委員會的友好交往,增進相互了解和友誼,學習和借鑒他們的立法經驗和成果,以促進立法工作。今年本委員會要認真抓好原有外事計劃的落實工作。
六、加強委員會自身建設。要進一步加強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的學習、法律知識的學習,要熟悉憲法、組織法、代表法、議事規則及教科文衛方面的法律,改進工作方法,以適應新的情況。堅持集體行使職權,集體決定問題,審議議案時,要充分發揚民主,暢所欲言,各抒已見。今年下半年要根據本屆工作的特點,修定完善本委員會的工作規則。為更好地發揮委員的作用,本委員會成立教育、科技、文化、人口衛生體育四個小組,每位委員根據本人專長和意愿,圍繞立法、監督、調研等方面參加有關小組活動。各小組由分管的副主任委員兼任組長,各研究室工作人員分別參加對口小組的工作。要加強本委員會工作人員的思想、作風建設,為他們提供下基層、出國學習、考察的機會,要努力培養提拔年輕干部,充實研究人員,不斷提高工作人員的思想業務水平,增強做好人大工作的責任感。同時要積極配合辦公廳改善工作和生活條件。
八屆全國人大外事委員會1993年工作要點
在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領導下,全國人大外事委員會遵照憲法和有關法律所賦予的職責,堅持以鄧小平同志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和黨的十四大精神為指導,堅決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對外方針、政策,服從和服務于改革開放和現代化經濟建設,在上一屆外委會工作的基礎上,努力做好1993年的各項工作,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關于議案的審議工作
在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領導下,研究、審議和擬訂有關議案,是專門委員會的一項重要職責。隨著我國改革的不斷深化、對外開放的不斷擴大和對外關系的不斷發展,涉外立法和批準同外國締結的條約的任務日益加重。外委會要認真完成全國人大常委會交付的涉外議案的審議工作。
審議工作要遵循以下原則:符合憲法和有關法律的規定,并同我國對外簽署或參加的國際條約和協定相一致;符合我國對外方針、政策,有利于維護國家主權和政治、經濟權益;體現改革開放精神,有助于促進我國現代化建設;同時,要考慮當前國際國內形勢,服從對外工作的需要。
為了做好議案審議的準備工作,要加強同有關部門的聯系,參加有關座談會,了解情況,交換意見。
二、關于執法檢查工作
協助人大常委會對法律的實施進行監督,是專門委員會的另一項重要職責。在人大常委會的統一安排下,外委會要進一步做好這項工作,擬派出兩個組分別對我委參與審議的“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和“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的實施情況進行檢查。注意做好事前的準備工作,事后督促有關部門抓緊解決檢查中發現的問題。
三、關于對外工作
全國人大的外事工作是我國整個對外工作的組成部分。外委會應在全國人大常委會統一領導和安排下,把對外工作作為重要任務,遵照國家的對外方針、政策,根據議會外交的特點有計劃、有重點、積極主動地開展工作。加強同外國議會的相應委員會和由我委代管的國防或軍事委員會的友好交往,并爭取同一些國家議會外委會建立相對穩定的關系,經常就一些共同關心的問題交換意見。爭取多邀請一些代表團來訪;同時,適當組織不同形式的團組出訪。通過交往,增進相互了解和友誼,促進國家關系的鞏固和發展,同時,注意了解和學習外國議會在立法與執法監督方面的有益經驗,并注意利用機會,在推動對外經貿合作與技術交流方面做些“牽線搭橋”工作。接待代表團來訪和組團出訪的具體安排正在聯系落實。此外,積極承擔人大常委會的其他外事任務,以及會見外單位邀請來訪的外賓的任務。
四、關于自身建設工作
⑴加強學習。要努力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的基本原理,特別是鄧小平同志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和黨的十四大精神,學習國家對內對外方針、政策;學習憲法和法律知識。以自學為主,密切結合實際和工作需要,不斷提高政策水平和業務能力。
⑵加強對國際形勢和重大國際問題的研討。辦公室要結合工作加強對國際問題的調查研究。
⑶加強組織建設,完善有關制度。
⑷加強辦公室工作人員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干部的思想政治覺悟和遵守規章制度與外事紀律的自覺性。
五、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交付的其他工作任務。
八屆全國人大華僑委員會工作要點
八屆全國人大華僑委員會任期的五年,是我國實現現代化建設第二步戰略目標的關鍵時期。海外愛國同胞和歸僑、僑眷眾多,是我國特有的國情和優勢。充分發揮這一優勢,對實現上述戰略目標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本屆華僑委員會要以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和黨的基本路線為指導,圍繞八屆全國人大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任務,貫徹鄧小平同志今年春節在上海關于海外愛國同胞的作用和貢獻的重要講話精神,認真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保護華僑和歸僑、僑眷的正當和合法權益,為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建設服務,為加快我國的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
一、審議議案和立法工作
⒈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或者全國人大常委會交付的有關僑務的議案,認真做好議案處理工作。
⒉審議或擬訂法律草案。⑴認真審議交付華僑委員會的與僑務有關的法律草案。⑵擬訂或者參與制定有關僑務的法律草案。一是繼續促成《華僑捐贈保護法》的立法,或者參與制定有關華僑捐贈的法律;二是與有關部門研究擬訂《僑資企業權益保障法(草案)》;三是研究擬訂關于制止非法移民和保護新移民在國內的合法權益的議案。
⒊繼續促進國務院的《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實施辦法》出臺,推動有必要制定實施辦法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地方《保護法實施辦法》。
⒋與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商議擬訂《<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若干身份的法律解釋(草案)》,報送全國人大常委會審定。
⒌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或全國人大常委會交付的有關僑務的質詢案,必要時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或者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報告。
二、監督工作
⒈審查全國人大常委會交付的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的有關僑務的地方性法規;對國務院有關僑務的行政法規,如發現同憲法和法律相抵觸的情況,提出糾正意見,報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定。
⒉組織執法檢查。每年組織我委委員有計劃、有重點地赴一些地方對僑務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檢查的結果,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報告。
⒊認真受理僑胞對違憲違法行為的申訴、控告和檢舉。對典型事件,會同有關部門查清事實,督促有關部門依法進行處理。
⒋有計劃、有目的地聽取有關國家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的涉僑工作匯報;對僑界反映比較強烈的問題,向有關部門提出詢問。
三、拓寬海外僑務工作
⒈每年有計劃地組織若干華僑委員會考察組,分赴一些國家考察僑情、慰問僑胞,密切僑胞與祖國的聯系;相機拜會所訪國的議會和政府官員,盡可能為僑胞排憂解難,并增進全國人大與所訪國家議會的友誼和交往。
⒉有選擇地接受國外僑團、僑領的邀請,參加國外僑界的重大活動,開展僑務工作。
⒊每年有計劃地公費邀請五批約三十人的華人議員和華人各界有代表性的人士、僑領來華訪問。
⒋接待其他有代表性有影響的來華旅游、探親、經商、講學、學術交流等的華僑、華人人士。
⒌由全國人大華僑委員會與有關部門聯合組織專題考察組,赴我國非法移民多的國家,對海外僑胞反映強烈的我國非法移民問題進行調查研究,為有關部門研究、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制止非法移民、維護海外僑胞權益的議案提供有關資料和參考意見。
四、加強與全國人大歸僑代表和地方人大華僑委員會的聯系
⒈加強與全國人大歸僑代表的聯系。堅持每年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開會期間,組織機關工作人員走訪人大歸僑代表,聽取代表們對華僑委員會工作的意見和建議;根據需要,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期間,召開歸僑代表座談會,聽取對僑務工作意見和建議;吸收全國人大歸僑代表參加華僑委員會組織的執法檢查和視察活動;認真辦理全國人大歸僑代表提出的議案和建議;做好信訪工作。
⒉加強與地方人大華僑委員會的聯系。本屆華僑委員會任期內,擬召開2—3次全國人大僑委工作座談會,交流工作經驗;盡可能參加地方人大華僑委員會或華僑工作委員會召開的工作座談會,促進地方人大華僑委員會工作的交流和開展。
五、搞好自身建設
⒈搞好委員會的組織制度建設。華僑委員會委員要以盡可能多的精力用于做好委員會工作;僑委委員要熟悉憲法和法律,熟悉僑務法規、政策和僑情,熟悉全國人大的工作規則和工作方法;委員會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認真實行民主集中制,不斷提高決策水平和議事效率。
⒉要搞好機關的建設。干部要認真學習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理論,增強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的自覺性和堅定性;要健全、完善機關各室、處的工作規劃,實行考勤、考核和工作責任制,使機關工作規范化、制度化;做好資料建設,為委員會的各項工作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資料,使委員會的決策有充分的依據;加強對人大僑委工作和僑務法制的研究和宣傳,為委員會開展工作服務;本著精簡、高效的原則,充實必要的工作人員;搞好機關黨支部的建設,進一步加強政治思想工作,增強干部的工作光榮感和責任感;加強業務學習。干部要學習憲法和法律,特別要學習僑務法律、法規和政策,要學習僑史,還要根據需要和可能學習一些外語和重點僑鄉的方言,要提高文字水平,不斷提高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
八屆全國人大環境保護委員會五年工作規劃要點
本委員會在1993年至1998年的五年內將以黨的基本路線為指導,以憲法為依據,認真履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所賦予的職責;根據當前我國加速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需要,加快我國環境與資源保護的立法;積極協助常委會做好對法律實施的監督和工作監督,促進政府部門依法行政和司法部門嚴格執法;加強學習交流,認真調查研究,為加強我國的法制建設,推動我國資源與環境保護事業的發展而努力工作。
一、加快環境與資源保護立法的步伐
在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統一規劃協調下,在環境與資源保護立法方面著重抓以下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對經濟建設中迫切需要制定的環境與資源保護方面的法律,認真組織草案的擬定工作;二是對人大常委會交付的有關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律草案,進行認真研究,做好審議準備;三是對現行的有關環境與資源保護方面的法律,根據實施中存在的問題,提出修改意見,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1993年做好《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法》和《防洪法》等法律的審議準備工作。
二、加強對法律實施的監督,開展執法檢查
⒈1993年和1994年,將根據全國人大代表提出的議案,以及國務院和地方有關部門的意見和要求,開展環境與資源保護的全面執法檢查。
⒉從1994年開始將陸續開展大氣污染防治、水資源保護與污染防治、土地資源保護與污染防治、海洋資源保護與污染防治、礦產資源保護、森林資源保護和草原資源保護等專項執法檢查。
⒊根據環境與資源保護法頒布實施的需要,向常委會建議督促政府或部門盡快制定、頒布實施細則,或配套的條例和部門規章。
三、協助全國人大常委會做好工作監督,加強與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地方人大的聯系
⒈根據職權規定,全國人大環保委將做好常委會交付的被認為同憲法、法律相抵觸的有關資源與環境保護方面的行政法規、地方性的法規及行政法規的審議工作,完成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或常委會交付的各項工作,聽取受質詢機關對質詢案的答復,并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或常委會提出報告。
⒉保持與國務院有關部門的聯系,聽取他們執行有關環境與資源保護法,開展環境與資源保護工作的情況匯報,了解和檢查他們落實八屆全國人大歷次會議確定的各項任務的執行情況,并及時報告全國人大常委會。此外,督促政府做好環境和資源保護方面的宣傳教育工作,鼓勵公眾參與。還要通過各種活動,與他們共同協商工作、了解情況、研究問題。
⒊加強與全國人大各專門委員會以及地方人大的聯系和交流。在審議研究議案或法律案時,征求地方人大和人大代表的意見;進行執法檢查、調查研究時,邀請地方人大和有關人大代表參加。
四、積極開展調查研究
⒈每年有計劃地開展調查研究,特別是加強對關系到國計民生的重大問題和人民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的調查研究,及時了解和掌握環境與資源保護的新情況、新問題,并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有關建議和對策報告。
⒉結合立法工作需要開展專項調查研究,保證立法工作的質量。
⒊根據全國人大代表提出的議案中所反映的情況,開展調查研究,提出處理意見報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五、開展國際交流,做好外事工作
⒈在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統一安排下,積極開展國際交流,做好與外國議會對口委員會的友好往來,了解和借鑒他們立法的經驗和成果。
⒉協助全國人大常委會做好外國議會來訪時的有關對口接待工作和對外交流。
⒊做好全國人大常委會交付的有關我國參加環境與資源保護方面的國際公約的報批審議工作。
六、加強自身建設
⒈加強學習。每年有計劃地開展法律、環境與資源保護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理論的學習活動,以適應工作發展的需要。
⒉加強本委員會辦事機構建設,盡快形成一套精干、高效的工作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