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召開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的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召開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的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召開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的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召開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的決定
(1993年12月29日通過)
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于1994年3月10日在北京召開。建議會議的主要議程是:聽取和審議政府工作報告;審查和批準1994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和1993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審查和批準1994年國家預算和1993年國家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草案)》;聽取和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