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蒙古國友好合作關系條約》的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蒙古國友好合作關系條約》的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蒙古國友好合作關系條約》的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蒙古國友好合作關系條約》的決定
(1994年8月31日通過)
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決定:批準國務院總理李鵬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于1994年4月29日在烏蘭巴托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蒙古國友好合作關系條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