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關于1994年國家預算執行情況和1995年中央及地方預算的決議
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關于1994年國家預算執行情況和1995年中央及地方預算的決議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關于1994年國家預算執行情況和1995年中央及地方預算的決議
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關于1994年國家預算執行情況和1995年中央及地方預算的決議
(1995年3月18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經過審議并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的審查報告,決定批準國務院提出的1995年中央預算,批準財政部部長劉仲藜代表國務院所作的《關于1994年國家預算執行情況和1995年中央及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
會議同意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在審查報告中對實現1995年中央和地方預算提出的各項建議。會議要求各級政府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維護中央和地方預算的嚴肅性,強化預算約束。在預算執行中,要切實實行適度從緊的財政政策,努力開源節流、增收節支,嚴格依法治稅,強化收入征管,把依法該收的稅都收上來,爭取全國財政收入有較大的增長。中央預算超收的收入,必須拿出一部分用于彌補赤字;地方預算超收的收入,也要拿出一部分用于解決財政遺留問題。各級領導干部要牢固樹立全局觀念,齊心協力,扎實工作,艱苦奮斗,勤儉節約,為實現1995年的預算而努力。
會議授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查和批準1994年國家決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