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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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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范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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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接受民事、經濟、行政案件當事人的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
2、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委托,提供法律幫助;接受刑事案件被告人的委托,擔任辯護人;接受自訴人、公訴案件被害人及其親屬的委托,擔任代理人; 接受非訴訟當事人委托,提供法律幫助,擔任代理人參加調解、仲裁活動;
3、接受法人、其他組織、公民的聘請擔任法律顧問,參與商務談判、代擬、審查、修改合同及其他法律文書;
4、代理房地產項目、各類房地產買賣、房地產抵押等法律服務。
5、接受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詢問,解釋和回答有關法律問題,出具法律意見書;代為起草各類法律文書。
6、其他律師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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