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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范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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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代理各類民事訴訟案件(合同糾紛、經濟糾紛、債務糾紛、房地產糾紛、知識產權糾紛、交通事故、人身損害糾紛、勞動爭議、婚姻家庭糾紛、繼承糾紛等)。
二、代理行政訴訟、勞動爭議仲裁、人事爭議仲裁案件。
三、擔任單位常年法律顧問和私人律師。
四、其他非訴訟事務:
五、擔任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律師及辯護人。
1、 偵查階段:會見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幫助;代理申訴、控告;代為申請取保候審 。
2、 審查起訴階段:查閱、摘抄、復制案件有關材料;會見犯罪嫌疑人;提出辯護意見。
3、 審判階段:擔任被告人的辯護人;審查管轄;查閱、摘抄、復制案件有關材料;會見被告人;出庭辯護;提起上訴。
六、擔任刑事案件當中被害人和刑事自訴人的訴訟代理人,查閱、摘抄、復制案件有關材料,調查取證、申請鑒定、參與庭審,舉證質證,發表代理意見,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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