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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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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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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欣律師辦理的部分案件簡介 1、1995年,代理蚌埠市交通銀行證券回購糾紛,經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勝訴。 2、1995年,受托擔任原蚌埠鐵路分局財務處長貪污一案的辯護律師,在審查起訴階段,經與檢察院交換意見,檢察院作出不起訴決定。 3、1997年,受托擔任蚌埠市信通實業總公司洗滌用品批發公司經理殷金寶的辯護律師,此案經三次一審,三次上訴,三次發回重審,2001年9月被告人被取保候審,2002年2月7日,蚌埠市中市區檢察院作出不起訴決定。 4、1999年為原蚌埠鐵路檢察院檢察員某某某索賄一案一、二審的辯護人。 5、2000年,代理李勇等四原告狀告安徽省長豐縣中醫院、長豐縣人民醫院醫療事故一案,(李勇妻子水海榮分娩時因剖宮產大出血搶救無效死亡)經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勝訴。 6、2000年,受托擔任上海市盧灣中學某某某貪污一案的辯護律師,一審被判緩刑。 7、2002年,受托擔任上海市徐匯區煙草專賣局應某某貪污、挪用公款一案二審的辯護律師。 8、2002年,受托為上海紡織聯合公司原副總某某某走私一案一審辯護。(這是一個單位走私案,有五個被告人) 9、2003年,受托為上海民豐實業公司原董事長孫鳳娟虛報注冊資本、抽逃資金案的辯護人。 10、2003年,受托擔任夏某某詐騙案的辯護人,為夏作了無罪辯護,一審被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判了十年,二審上海市高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撤銷原判,發回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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