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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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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8月,本所宣紅霞律師接受深圳市龍崗區坑梓鎮寶洋產業制品廠(以下簡稱寶洋廠或廠方)委托,代為處理吳雪等56名女工訴其非法搜身一案相關法律事宜。 (以下介紹案情均曾在媒體上披露過) 案情簡介: 2005年7月30日,由于寶洋廠人毛車間發生大量失竊事件,工廠決定對該車間進行檢查。之后,56名女工聲稱遭遇非法搜身。此案在原告方代理律師的推波助瀾之下,引起社會各界的關注。韓國電視臺在事件發生后也派人前來采訪,該節目在韓國播出后,立即引起了韓國政府的高度重視,8月9日,韓國駐中國大使館派人前往深圳調查了解此事。國內外包括中央電視臺在內的多家媒體均跟蹤報道此案的進展。 在這種情況下,寶洋廠找到本所,希望本所委派宣紅霞律師作為代理人。 當時原告方從三種法律途徑要追究廠方責任: 1、 以非法搜身、要求精神損害賠償為由向法院起訴寶洋廠。 2、 向勞動部門申請仲裁,要求廠方支付解除勞動關系的經濟補償金和額外經濟補償金。 3、 向公安部門控告有關管理人員非法搜身,要求追究刑事責任。 代理律師的壓力非常之大,除了在這一案件中委托人本身在措施上有不當之處之外,更面臨著強大的輿論壓力。當時輿論一邊倒支持員工,更不乏有人譏諷代理律師為“韓奸”。代理的難度相當大。 代理律師開庭之前作了大量的調查取證工作,包括: 1、對事發時所有在場的管理人員以及其他知情人共計十余人均作了詳盡的調查,制作成調查筆錄提供給法庭,并要求這十人出庭作證。 2、撇開原告方的代理人,直接與員工代表會談,了解員工的真實需求,說服員工不要采取過激的方式,以避免給廠方造成更大的損失。 3、準備了全面、具體、有針對性的答辯狀。 案件在8月24日、25日開庭兩天審理。由于之前作了充分的準備,庭審的效果相當好。客戶對我們提供的法律服務非常滿意。 庭后,代理律師及廠方仍積極與原告及原告的代理人進行聯系。 最終本案以原告接受廠方提出的、根據工齡的不同每人支付4000元到8000元費用一攬子解決糾紛的方案,原告向法院撤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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