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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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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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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事案件部分: 擅長于辦理涉嫌貪污、行賄、受賄、挪用公款、私分國有資產、巨額財產來源不明、侵占資金、挪用資金、詐騙、合同詐騙、金融詐騙(如集資詐騙、貸款詐騙、票據詐騙、金融憑證詐騙、信用證詐騙、信用卡詐騙、有價證券詐騙、保險詐騙)等類型的經濟犯罪案件及玩忽職守、濫用職權等類型的職務犯罪案件(如:取保候審、刑事辯護、刑事自訴,等)。 (二)民事案件部分: (1)公民:婚姻家庭、財產繼承、勞動爭議、工傷糾紛、房地產糾紛、交通事故、醫患糾紛、人身損害賠償(普通人身傷害、消費行為導致人身損害、共同侵權導致人身損害、物件導致人身損害、工作導致人身損害、學生人身損害、旅游導致人身損害,等)、損害賠償、保險糾紛、農業承包糾紛、知識產權糾紛、拆遷安置糾紛、污染損害糾紛、其他合同糾紛,等。 (2)企業:公司法律事務、經濟合同、債權債務、產權糾紛、招投標事務、勞動工傷爭議、房地產法律事務、企業改制、資產重組、知識產權、商標、專利、污染損害等法律事務或糾紛的處理。 (三)公民和單位的法律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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