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瑜 ]——(2009-8-24) / 已閱8325次
要數量還是質量,專利政策之辯
王瑜
目前我國對專利的激勵政策確實激發了企業開發熱情,我國專利數量在有些省份幾乎是成倍的增長。在專利申請量激增的背后,為了追求數量,有的企業故意把專利拆開申請,將一些技術水準不高的技術改進和外觀都申請為專利。這樣數量增加質量卻下降了,由此引起專利開發要數量還是質量爭議。專家們擔憂現行的激勵政策只會帶來更多的“垃圾專利”,并不利于真正激發企業創新熱情,對此也有不同的看法,下面筆者談談自己的看法:
一、我國專利數量多嗎
據國家知識產權局公布的數據截止到2009年3月16日,我國受理的專利申請總量突破500萬件,看起來數字很高,但有效的專利卻只有不到120萬件。我國企業總數為4000多萬家,如果按我國企業的數量來計算,40家企業才只有一件有效專利,平均只有2.5%的企業擁有有效專利。2008年我國共受理專利申請828,328件,國內有4.05萬企業申請了專利,2008年申請了專利的企業只有千分之一,也就是2008年1000家企業才申請一件專利。
如果說小作坊型的企業不需要專利,那么來看看國資委直屬的大型企業,其中規模大的在世界上也是頂級大鱷,中石油的市值曾經為世界最高。在2006年4月23日閉幕的“中央企業科技工作會議”上,國資委主任李榮融表示國資委監管下的央企擁有的所有專利總數為30520項,還不及佳能公司的一半。據國資委的統計數據顯示,到2007年底中央企業累計擁有有效專利45547項。數量增加很快,但是央企擁有的專利總數還是不及佳能公司一家擁有的專利數。
截止2008年我國有效專利數量為119.5萬件,其中有效的發明專利33.7萬件,2006年世界發明專利總量為610萬件,由此可以推算我國有效發明專利僅占全球有效發明專利的2%-2.5%,而我國的經濟總量占世界6%,我國有效專利與我國經濟總量很不相符。就像我國GDP總量世界排名第三,但是一算人均排名就相當落后一樣,我國專利數量雖然很多,但是平均到企業還是與世界有很大的差距。
二、數量反應的問題
我們在專利的數量方面落后只是一個表象,其深層問題需要我們理性去思考。我們的思維習慣總是將所有落后的原因歸結為意識問題,并附和一些客觀的原因,對于知識產權我國已經非常的重視,我們的政府在知識產權方面像慈祥的老父親,對于知識產權的宣傳教育是不厭其煩,各地各種培訓班免費給企業講,然而企業參加的積極性卻不高,連吃住都免費的培訓,有時政府還得借助行政強制命令企業才勉強派個普通員工來湊個數。各地紛紛出臺政策對馳名商標給予高額的獎勵,對商標、專利的申請給予補貼,甚至是全額報銷。國資委對下屬的央企下達硬性的命令,必須在今年底完成知識產權戰略規劃,是否完成知識產權戰略規劃作為企業的一項考核指標,政府一手拿著胡蘿卜,一手揮舞大棒,應該說我國政府對知識產權的意識沒有問題。
為什么企業對知識產權還是這么冷淡呢?筆者深切感覺到企業對知識產權的認識存在嚴重的問題,令人難以置信的是對于什么是知識產權這個最為基礎的問題企業還沒有弄清楚,只是對商標、專利略知道一些,知識產權有什么用?企業更是茫然,而知識產權是要錢去維持的,比如專利每個每年兩三千元的維持費對于企業是個負擔,看不到的是用處,看得見的是支出,如此企業當然沒有興趣。當筆者換一個角度和企業家談,說知識產權就是企業的財富,通過對知識產權的運作可以使企業很快獲得可觀的經濟效益,企業家立刻來了興趣。可見我國對知識產權的認識和宣傳還是有些問題,并沒有切中企業的實際需求。
知識產權運用需要從戰略層面進行規劃,僅企業家弄清楚了知識產權對企業的意義還不行,在實務操作中還有很多意想不到的障礙。企業規劃知識產權戰略,除了上層領導的支持,更離不開技術部門的配合,可是在這個看起來最容易理解專利的部門卻常常抵制。技術人員有很深的技術情節,他們追求的是技術方案的完美和對高難技術攻關的快感,而不是實際的運用,我們要求他們對專利的開發更多的要考慮市場和消費者的需求,而他們不屑一顧,認為雕蟲小技,“不在這里發明”的心結使他們很難接受市場和消費者的訴求。還有的技術負責人認為專利對生產并沒有任何作用,他們可以一直蹲在車間琢磨技術改進,但就是不愿意將這些改進申請為專利,他們可以當公司領導的面點頭稱贊,卻根本不給予配合。這個看起來是企業管理的問題,當技術人員的傲慢與偏見成為普遍現象時,畢竟他們是專利開發的主力軍。
三、給點甜頭又何妨
前幾年我們商標搶注炒賣現象很嚴重,這種行為普遍受到詰難,國家商標局也因此發布個人禁止申請商標的禁令,但是筆者并不贊成這種做法,曾經發表文章,表示可以讓商標炒賣行為發揮鯰魚效益激活我國企業對商標的餛飩意識。炒賣商標者是知識產權的先知先覺者,他們從知識產權中獲得了甜頭,同時也讓那些不重視知識產權的企業嘗到了苦頭。我國知識產權領域有個很奇怪的現象,對知識產權重視的企業一般有兩類:吃過苦頭的,嘗過甜頭的,更有意思的是甜頭淺嘗即可,而苦頭非要吃過幾次才行。
我國知識產權制度的發展,或多或少受有一些外部因素的影響,一方面有外部的壓力,另一方面屢屢受到國外企業在知識產權方面的打擊。可以說正是因為這些“苦頭”推動了我國知識產權制度的發展,使企業從中看到了知識產權的重要。筆者有個客戶從事工藝品的生產,和同行一樣,他也習慣于借用別人的“好東西”,結果侵犯了專利權,第一次接到律師警告函,立刻支付了賠償,第二次被同一家企業起訴,在訴訟中很快同意賠償和解,第三次又被該企業起訴,終于領悟到自己也要開發知識產權,在去年一年中就申請了一百多個專利。筆者另一個客戶接受筆者建議,進行品牌經營,直接從品牌就獲得了政府幾百萬的現金支助,從市場上獲得的利潤十幾倍于政府的支助,其實就是一個簡單的建議,企業因此嘗到“甜頭”后,立刻改變了對知識產權的認識,主動追著要求筆者為其做進一步的知識產權戰略規劃。
鴉片是被禁止流通的毒品,但是鴉片卻不愁銷售,知識產權是個好東西推行卻是這么的困難,我們不得不思考。筆者認為不妨學習鴉片的行銷方式,第一次、第二次鴉片基本都是免費的,當吸食者產生依賴后,不得不想方設法冒判刑的風險到處采購。對待知識產權我們同樣可以給企業一點甜頭,使企業從中獲益后,就不愁企業不會自己投資去開發知識產權了。而這個甜頭最少要讓企業擁有專利,很多地方的知識產權局做的“滅零行動”只能針對規模以上的企業,只有先有了,才可能提出質量要求。因而筆者認為專利的數量是質量的前提,在我國目前的狀況下,先提高數量,再考慮質量的政策是恰當的。
政府的資助花不了多少錢,我們又何必在意企業申請的是什么樣的專利,關鍵是要激發企業對知識產權的興趣,讓企業從中嘗到甜頭,然后才有質量的提高。
作者:王律師,中國知識產權研究會高級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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