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正志 ]——(2009-8-28) / 已閱6058次
知識產權指數的概念
王正志
一般認為,指數的概念有廣義和狹義兩種理解。廣義的指數泛指所有研究社會經濟現象數量變動的相對數,是用來表明現象在不同時間、不同空間、不同總體等相對變動情況的統計指標。例如,動態相對數,比較相對數、計劃完成程度相對數。狹義指數僅指反映不能直接相加的復雜社會經濟現象在數量上綜合變動情況的相對數。例如,零售物價指數,消費價格指數、股價指數。這里的復雜總體是指總體單位和標志值不能直接相加的總體。如不同產品的產量、不同商品的價格等。經濟分析中的大部分用狹義指數的概念,旨在研究復雜總體綜合變動情況。
基于知識產權研究量化的需要,通過科學、系統、規范的指標體系將與知識產權發展相關的參數具體化,即形成知識產權指數。
知識產權指數是知識產權綜合實力的反映,而知識產權綜合實力是指一個地區與知識產權相關領域各個層面、環節發展現狀和潛力的所有要素的集成。區域知識產權綜合實力涉及一個地區的政府、企業、協會、社會公眾等多個知識產權相關主體,應該是區域以政府引導,市場主導的形式,結合國家和區域的經濟環境以及知識產權發展情況,營造區域知識產權發展的法制環境和市場環境,提高區域自主創新能力,加速知識創新成果的轉化,提升全社會的知識產權意識,加強知識產權相關人才的培養,提升區域競爭力的綜合表現。
區域知識產權指數既不同于國家知識產權的宏觀性,也不同于企業知識產權的微觀性。區域知識產權指數最大的特點就是其中觀性。區域知識產權是國家整體知識產權的有機組成部分,是國家知識產權體系的子系統。因此區域知識產權指數既受國家知識產權發展環境的影響和相關法律、政策的約束,同時又與當地資源特點、產業特色、科研水平、經濟實力等緊密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