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汝成 ]——(2009-10-18) / 已閱32627次
加強監獄法制工作建設的調查與思考——以江蘇為視角
高汝成
【摘 要】監獄法制工作是監獄法治建設的重要監督機制,在制約和控制行刑權、規范執法行為、保障受刑人合法權益乃至全面推進現代化文明監獄的歷史進程中發揮的作用具有不可替代性。通過對監獄法制工作現實情況開展針對性的調查,緊密聯系第一手資料,分析和把握監獄法制工作存在的問題和原因,從加強“制度與機制建設”、“法制機構自身建設”、“法制工作隊伍建設”以及“措施上不斷創新”等四個方面提出了加強監獄法制工作建設的思路。
【關鍵詞】監獄;法制工作;調查;思考
新世紀以來,隨著民主、法治進程的扎實推進,我國監獄過去隨意、人治和粗放的管理正逐步為標準化、程序化和信息化的管理模式所取代。在此背景下,推進監獄法制工作建設不僅成為依法治監的應有命題,而且體現為監獄工作滿足人民公正需求的一個有效回應。為此,加強監獄法制工作建設,不斷總結監獄法制工作取得的經驗與成績,努力解決監獄法制工作建設中存在的問題與困難,積極尋求法制工作建設的有效路徑,對于推進依法治監、完善監督機制,約束和控制監獄的行刑權,維護受刑人的合法權利與正當利益,樹立法律的權威和提高監獄機關的社會形象,大力促進監獄工作的法制化、規范化、科學化,都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一、監獄法制工作開展情況的調查
為了解監獄法制工作實際開展情況,加強對監獄法制工作的理解與認識,掌握存在的問題,積極探索監獄法制工作建設的有效路徑,我們以加強監獄法制工作建設為調研課題,著重對江蘇省25個監獄單位2008年以來法制工作開展情況進行了一次調研。調研方式主要是通過個別訪談、座談會及查看法制臺帳等形式,獲取有關監獄法制工作開展情況的基本數據。
監獄法制機構建設情況(表一)
設置數 職級 部門獨立性 法制部門名稱
正科 副科 單獨設立 掛靠辦公室 法制科 法制辦
25 19 6 9 16 2 23
目前,江蘇省監獄系統25個監獄單位全部設立了法制科(辦),其中16個單位的法制機構掛靠監獄辦公室,有9個單位的法制機構單獨設置。全省監獄單位的法制科(辦)均配備了專門負責人,共有法制工作人員69名(見表一)。
監獄法制機構工作人員職業素質基本情況(表二)
專職 兼職 資格證書 專業證書
律師資格 企業法律顧問資格 法律專業專科以上人數 非法律專業專科以上人數
47 22 9 7 45(碩士5人) 24
江蘇省25個監獄單位法制機構工作人員的學歷結構:全部具備大專以上文憑,其中法律專業大專以上45人,占總人數的65.2%;有碩士5人,占總人數的7%。專業結構:取得全國律師資格和企業法律顧問資格的16人,占總人數的23%(見表二)。近年來,江蘇省監獄認真貫徹落實司法部關于加強監獄法制工作建設的要求 ,切實加強法制機構和法制工作隊伍建設。在實際工作中,監獄管理局法制部門經常舉辦監獄法制工作人員業務培訓、案例研討、送法進監、法律咨詢等活動,并通過行政管理的途徑不斷推動法制工作部門和人員的素質建設,如江蘇省在《2006年全省監獄系統法制工作意見》中要求:“年內所有法制部門都要掛牌辦公”、“必須配備2名同志專職從事法制工作”,并據此考核兌現單位年度責任制。
監獄法制工作業務開展情況統計表(表三)
規范性
文件審查 法制宣傳培訓 執法監督 行政代理
制定數 報備數 更正數 期
數
人
數
規范
執法
檢查
(審
核行
政處
罰案件
,或獄內偵查案件) 參與刑釋人員談話 參與刑罰變更監督 國家賠償 申訴 其他
-
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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